临川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公示抚州市临川区人民医院健康体检车(含车载DR)采购项目(第三次)投诉处理决定

临川区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公示抚州市临川区人民医院健康体检车(含车载DR)采购项目(第三次)投诉处理决定

临财购【2022】18号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医院健康体检车

(含车载DR)采购项目(第三次)

(项目编号: JXMH2022-FZ-J003-3)

投诉处理决定

江西省助邦贸易有限公司:

一、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省助邦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烜

联系电话:150******02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李渡镇环城路268号

被投诉人:江西省梦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9******31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环城路延伸段天顺河滨花园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江西省梦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抚州市临川区人民医院健康体检车(含车载DR)采购项目(第三次)

(项目编号:JXMH2022-FZ-J003-3)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2年11月10日向我局进行投诉。经依法对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投诉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投诉人认为该项目中标人“深圳市瑞特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响应技术参数要求:8.6,加载时间:0.001-3.2s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8.6,加载时间≥0.001-6.3s的要求。

被投诉人答复:我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收到临川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发送的投诉副本后,立即告知了临川区人民医院并通知他们暂停该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人由此邀请相关业务科室以及相关专业的专家对此投诉采购需求进行了探讨,现场讨论形成了两种意见,一种说法是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参数响应并优于采购需求,完全满足临床使用要求;另一种说法是采购需求逻辑关系混乱,加载时间在0.001~6.3s区间也认同,大于等于6.3s的加载时间也认同。 三、调查认定情况

本机关受理投诉后,依法将投诉书副本发送至被投诉人江西省梦湖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调阅了项目相关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等相关材料。

经查,本项目采购需求逻辑关系混乱,采购文件参数设置存在歧义。

三、处理结果

鉴于本项目招标文件参数设置存在歧义,采购人已暂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机关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修改完毕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如投诉人不服本决定,可以在自收到本处理书之日起60日内向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抚州市临川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9日


来源:临川区财政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健康体检车 处理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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