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绕阳河流域生态治理工程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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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稿时间 :2022-12-12 阅读次数:】

盘锦绕阳河流域生态治理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绕阳河流域生态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盘山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盘锦绕阳河流域生态治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盘县行批字【2022】1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盘山县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专项46.58% 自筹53.4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锦绕阳河流域生态治理工程项目监理(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盘山县县域内

2.2合同估算价:181.14万元。

2.3招标范围:主要对绕阳河、西沙河、月牙河和锦盘河;万金滩湿地、月牙湖湿地、才屯稳定塘湿地、甜水村北部湿地、九间村临水库岸线、绕阳湖湿地、污水处理厂出水渠及龙家铺闸上游双绕总干水系水体进行生态缓冲带、生态湿地及生态景观等水系生态环境工程全过程监理

2.4工期要求:2023 年1 月 06 日开工至2023 年10月31 日竣工,计划工期298天。(最终以签订的监理合同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丙级(监理)及以上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水利水电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及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及以上](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 £接受R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招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辽宁)”网站(http://www.xyln.net/)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3.5其他要求:。

4.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

4.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金额1万元(人民币)。

4.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2022 年 12 月 29日 09 时 30 分前完成交纳。

4.3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4.4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09日起至2022年12月25日止每天8:3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请携带(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现场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领取地址: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总部花园A区3组团21#楼1-3室。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122909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一楼开标室(盘锦市盘山县府北大街9号)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78*****772,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开标。投标文件递交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公章。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山县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九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盘山县太平镇贾家村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田家街道总部花园A区3组团21#楼1-3室

联 系 人: 任晓庶联 系 人:于哲

电 话: 156*****077电 话:186*****128

传 真:传真:

电子邮件:psxgzgs@163.com 电子邮件:lnjhgs@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治理 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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