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黎川县税务局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XZD-LC-2022-004)综合比选公告-2022-12-1216:59

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黎川县税务局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XZD-LC-2022-004)综合比选公告-2022-12-1216:59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黎川县税务局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综合比选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XZD-LC-2022-004

1.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黎川县税务局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综合比选

1.4预算金额:******.90元

1.5最高限价:******.90元

1.6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国家税务总局黎川县税务局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1项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完成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劳务外包服务;

2、劳务外包人数:暂定24人,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做适当调整,最终根据实际采购人数据实结算。

3、劳务外包人员相关费用:

本项目预算金额合计******.90元,其中

①工资、社保费用及员工福利:******.80元

②劳务外包服务管理费:*****.10元

注:1、劳务外包服务管理费计算:②=①×18%

2、本项目工资福利发放、社保缴纳等都按比选文件第三章比选项目需求不低于此部分报价(工资福利发放、社保缴纳等详见综合比选文件),仅可以对劳务外包服务管理费进行竞价,且劳务外包服务管理费竞价须不高于(工资、社保费用及员工福利报价)×18%,否则投标无效。

3、合同签订后在劳务外包服务期间社会保险等保险费用需根据每年当地政策费率调整缴纳,中标劳务外包单位须据实办理。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完成2022年12月至2023年3月劳务外包服务。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综合比选截止时间前两个年度内任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2022年1月至综合比选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综合比选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单位自行出具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2022年1月至综合比选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或正常免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022年1月至综合比选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投标单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投标单位信用证明(投标单位信用证明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行为记录全部搜索结果须截图加盖公章,如是自然人无须提供)。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或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营业范围应包含劳务外包经营许可(如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服务等),且在有效期内;异地投标单位需经本地人社部门备案,且提供法律文书或备案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异地投标单位还需提供经本地人社部门备案的法律文书或备案证明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综合比选时须提供原件)

特别提醒:开标时须提供上述资料用于资格审查,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应当将招标人要求提交的所有材料(指证件、证书)进行扫描,编制到《资格证明文件》内,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上资格证明材料、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截止后不再收取任何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黎川县诚兴广场4栋)

方式:现场领取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

(1)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异地投标单位需提供经本地人社部门备案的法律文书或备案证明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0元人民币整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黎川县税务局六楼会议室,届时各响应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五、开启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黎川县税务局六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须提交纸质比选响应文件(一正二副)。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放弃投标的,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

3、根据防疫政策要求,请各投标人派一名代表进入开标现场。投标人代表进场前请携带居民身份证和赣通码(或省际之间互认的“健康码”)查验,赣通码(必须为绿码)、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不超过 37.3℃,积极配合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如抚州市以外供应商人员或近14天出过抚州市的供应商再进入本县参加投标一律需持72小时内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禁止入场。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人员,采购人将拒绝其入场,情节严重的,报防疫部门依法处置。

4、自交易活动结束后次日起 14 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病例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黎川县税务局

地 址:江西省黎川县京川大道131号

联系方式:139*****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黎川县诚兴广场4栋

联系方式:章健181*****597

电子函件:*********@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电 话:139*****600


标签: 劳务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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