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康平管理处康平北站新建车库及生产房屋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康平管理处委托,对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康平管理处康平北站新建车库及生产房屋工程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NZC********68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品目 | 数量 | 是否进口 | 计量单位 | 备注 |
1 | 新建车库及生产房屋工程 | 1140 | 非进口 | 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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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
(2)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即日起至 2015年 6月 2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相对应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招标文件: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领取招标文件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23号沈阳顺天大厦五层。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 6月 25日14: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A座)5楼开标厅,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康平管理处
地 址:康平县康平镇孔家村
联系人:李海英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23号沈阳顺天大厦五层
项目联系人:陈波
联系电话/传真:
***-********/
***-******** 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