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路沟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明路沟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明路沟泥石流治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后旗明路沟泥石流治理工程已经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和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文件(内财建【2014】908号)批复,项目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一)招标人:乌拉特后旗国土资源局
(二)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安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编号:ZAZB2015DZZHZL001
(四)标段划分、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该项目分为一个标段,治理区位于乌拉特后旗南部的明路沟下游,行政区划隶属乌拉特后旗巴音宝力格镇管辖。本次设计导流堤总长度1220.18m,全部为新建堤防。该工程主体建筑为土石方工程,主要施工是导流堤砌筑。
(五)计划工期:2015年7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共183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为独立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
(二)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
区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企业须提供甲级资质,方可参加投标。
(三)两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记录,且未受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
(四)财务状况良好,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注:1.施工单位在承担本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及工程主要人员注册证书原件在乌拉特后旗国土资源局留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及工程主要人员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如投标人参与多个项目或者多个标段的投标,须按照不同的项目及不同的标段配备不同的项目经理及工程主要人员。如中标单位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发现同时在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经调查核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施工占地协调由中标企业与当地政府、村委会自行解决。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开标时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首次参加报名的企业需在网上注册成功后 ,委派持“领取U-key授权委托书”的相关人员来我中心领取。已经获得U-key的投标人可以直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相应的招标文件及图纸。投标人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二)领取U-key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2座3楼303室。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6月17日09时00分至2015年6月24日17时00分(节假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报名资料,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注册报名的方式,在新指定网站进行,网址http://ztb.nmggtzyjy.com/。投标人需登录新指定网址注册用户进行报名(在此之前已注册过的用户可直接使用原用户信息报名)。原网站http://116.113.28.83停用。
(三)报名方法:
1.选择标段:登陆招投标在线平台,选择“投标报名”输入“u-key认证码”,在此选择有意向的标段,系统根据投标人预选的标段自动列出需要上传的资质。
2.投标人按照系统显示的要求上传各项资质证书的扫描件。上传扫描件时,如果一个证件有多页,必须逐页扫描后合并为一张图片(jpg格式、小于2M)上传,上传的扫描件要求字体清晰、端正。
3.完成以上要求后点击“报名”按钮完成报名程序,等待审核。
4.审核材料: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如投标人提交资料不合格,出现退档情况,请各投标人查看审核意见,并尽快按照审核意见的要求更改后重新报名,在报名期间只有一次退档重新提交资料报名的机会。审核通过的视为网上报名成功。
注:(1)投标人必须在报名网站的基础信息中填写“纳税人识别码”,才可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未填写纳税人识别码的投标人视为报名资料不齐全,不得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2)授权委托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六、确定投标标段并查看交费明细
(一)确定投标标段:网上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需再次登陆招投标在线平台,点击“确定投标标段”输入“u-key认证码”,然后点击“选择标段”,在此投标人需从预选的标段中再一次确认标段,然后点击“确认提交”。在进行此项步骤时,投标人需慎重选择确认标段,选定结果在点击确认提交以后不得更改。
(二)查看交费明细:投标人最终确定标段提交成功后,点击“查看交费明细”,在此投标人可以查看到所需交纳的各项费用总合计及明细,以及随机指定的交费银行。
七、交纳资料费、招标文件费及保证金
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显示的交费明细总合计将报名资料费人民币3000元(每个投标单位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只交纳一次3000元)、招标文件费每个标段1000元(包括招标文件及图纸)及保证金(保证金金额按内国土资发[2012]213号文件执行)一次性汇入系统随机生成的账户中。
资金到账时间:2015年06月17日09时00分至2015年06月25日11时30分期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在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确认所需交纳费用到账后,投标人才可继续参与后续的开标环节。
投标人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交费无效,不允许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的;
(二)投标人在汇款凭证上标明标段名称的;
(三)未按照要求汇入系统生成账户的;
(四)投标人未按照系统显示的金额一次性汇入的,私自分笔汇入的;
(五)投标人实际汇款金额与系统显示的交费清单中的总合计不一致。
特别提示:
1.以上所有费用需从招标人基本户转出。
2.投标结束后,中标人交纳的保证金由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划转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作为中标人的保证金。中标人需在公示期满后登陆报名网站,在报名网站内下载打印保证金交纳回执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交回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未中标的投标人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持加盖本单位财务章的保证金交纳回执到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将在退还手续办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3.中标人交回保证金回执单及未中标人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2座3楼交易大厅第七和第八窗口。
4.投标人交纳保证金后,若投标文件未递交成功,与其他未中标投标人同时办理退还手续。
5.报名资料费发票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时领取。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一)投标人应于2015年6月25日13时00分至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部分(单独密封)和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部分(单独密封)以及投标单位证书原件(单独密封)递交至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2座3楼交易大厅。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二)办理完递交手续的投标单位可以退场,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三)2015年6月26日9时00分将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部分进行开标,地点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2座3楼交易大厅,所有投标单位代表要准时到场参加。
九、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招投标管理部
联系电话:****-*******
资料费和保证金确认及保证金退还电话:****-*******、*******
招标人:
乌拉特后旗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石宏
联系电话:150*****188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中安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郭女士、邢先生
联系电话:****-*******、 155*****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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