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和绿化保洁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道路和绿化保洁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海滨街道办事处(采购人)的委托对泉州市鲤城区海滨街道办事处西片道路和绿化保洁服务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QZJL********5R
2、投标人的要求:
2.1具有环境卫生保洁服务经营权的企业法人。
2.2具有《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资信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资信等级(或B类及以上入闽备案企业资格)且资信等级证书符合“闽城协环【2013】20号文最新资信等级认定办法”的规定。
2.3拥有本项目保洁服务所需的人员和各种设施设备,其中为本次采购项目应配备1名已取得《福建省环境卫生作业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的本公司本项目负责人员。
2.4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2.9投标人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受到行政部门处罚(提供书面承诺)。
2.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可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招标文件每份1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6月2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2015年6月2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6、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7、投标报名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8、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傅先生****-********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如http://cz.fjzfcg.gov.cn/或http://zfcg.fjqz.gov.cn/或http://ccgp.gov.cn等)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E-mail:qzjlzbdl@163.com邮编:362000
电话:(0595)********传真:(0595)********联系人:小郭、小张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收款人: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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