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停车诱导系统维护项目及零星工程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公共停车诱导系统维护项目及零星工程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公共停车诱导系统维护项目及零星工程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受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对[******]HH[CS]*******、公共停车诱导系统维护项目及零星工程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公共停车诱导系统维护项目及零星工程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2-23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CS]*******
项目名称:公共停车诱导系统维护项目及零星工程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软件运维服务 | 公共停车诱导系统维护项目及零星工程采购 | 1(项) | 否 | 泉州市中心市区公共停车诱导系统项目由泉州市中心市区公共停车诱导暨宝洲街示范工程(简称一期项目)及泉州市中心市区公共停车诱导二期项目(简称二期项目)组成(不含缓建工程),采购单位均为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二级诱导屏(显示和信号设备)、三级诱导屏(显示和信号设备)、车辆检测识别设备、控制器、云计算节点服务器、云管理平台软件、城市停车监管与运维管理后台软件、路内停车收费巡检终端软件、路外停车信息整合云端软件、停车诱导信息发布应用软件等;二期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可变二级诱导屏、三级诱导屏、地磁检测器、控制器及网关、太阳能电池板等。泉州市中心市区公共停车诱导系统维保项目是由硬件设备维保和软件系统维护组成的维保服务,其中硬件设备维保部分:包含地磁、控制器、诱导屏、项目机房服务器等设备产品的维保服务,软件系统维护部分:包含城市停车监管与运维管理后台软件、路内停车收费巡检终端软件、路外停车信息整合云端软件、停车诱导信息发布应用软件的维护 |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按本招标文件第七章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描述: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明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描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12-12至2022-12-19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2-23 09: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12-23 09:00(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泉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泉州市
联系方式:135*****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湖街道东湖街金贸大厦B204室
联系方式:059*****6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潍薇
电 话:059*****6918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恒丰招标有限公司
2022-12-12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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