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集中办公区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保障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XJNSZB-JGSWGLJ-2022121101号

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集中办公区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保障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XJNSZB-JGSWGLJ-2022121101号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集中办公区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保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NSZB-JGSWGLJ-**********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集中办公区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保障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集中办公区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服务保障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给排位水设备维护服务、供电设备维护服务、弱电设备维护服务、电梯运行维护服务、空调系统维护服务、消防系统维护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限拟定壹年,从2023 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落实国家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20]108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的缴纳社保证明(提供被委托人及法人近六个月个人明细表,缴费凭证),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3个月以内的公司可不提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2月以后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如有免税企业,需提供免税相关材料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企业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中国政府釆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釆购活动;(开标现场查验)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行为,(投标人须出具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楼22楼2201室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楼22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服务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化路38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绿地商务中心领海2201室

联系方式:09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海波

电 话:0991-*******






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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