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影像设备招标公告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招标公告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项目编号:ZFCG-2015-51(下达编号:FJ[GK]********0276)

2、招标项目内容:如下表


合同包

项目名称

用途

数量

最高限价

(单位:元)

投标保证金(单位:元)

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1

照相机等

广播录像

1批

244996.00

4800.00

详见招标文件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朱佩清/****-********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

2

视频编码器

2套

240000.00

4800.00

3

现场节目导播系统

1套

230000.00

4600.00

4

移动采访设备、投影幻灯系统

1批

134000.00

2680.00

5

高配置节目制作系统等设备

1批

660698.00

13000.00

6

拼接大屏显示系统、IP播出系统

1批

630000.00

12600.00

7

摄像灯系列

1套

147481.00

2900.00

8

便携式高清电视新闻制作平台、双通道无线话筒及接收机

1批

284000.00

5680.00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06月05日至2015年06月1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注:投标人网上注册、报名: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page/login/login.jsp)进行注册、报名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下载专区中《福建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供应商操作指南》。未在网上报名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

5、项目联系人:郑雪妹

联系电话:****-****************转810

传真:****-********

E-mail:zhixin03@126.com

公司网址:http://www.fjzxzb.com

6、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代理商或制造商;

(2)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营业场所若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自有的须提供产权证复印件) ;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4) 合同包6拼接大屏显示系统须提供国家强制认证的3C认证证书复印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供应商。

7、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15年6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纱帽井3号福建省邮电公寓7层)

10、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11、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7933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06月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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