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京01破24号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竞价招募

(2022)京01破24号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竞价招募

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竞价招募公告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12月22日作出(2021)京01破申5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建筑”)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1月26日作出(2022)京01破24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2年12月28日10时至2022年12月2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拍卖破产拍卖平台上对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进行公开竞价活动(处置单位: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信息

名称

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4楼10层1001-20室

登记机关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W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士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时间

1985年11月19日

经营范围

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建材工业工程建设监理;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管理;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01-9-19 至2051-9-18

(二)企业股权结构

股东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52.475%

524.75万元

中国新型房屋集体有限公司

47.525%

475.25万元

(三)企业主要资产及资产状况

1.无形资产(商标、专利、著作权)

管理人通过公开途径查询到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名下无商标与专利,有1件软件著作权,具体信息如下:

软件名称

登记日期

软件简称

登记号

著作权人

版本号

绿色建材选用系统

2011-02-23

GMS

2011SR******

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

1.0

2.资质

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拥有建筑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发证日期2020年6月5日至证书有效期2025年6月5日)。

二、标的名称: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

三、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

起拍价:700万元,保证金:500万元,加价幅度:1万元及其倍数。

四、竞买人条件

意向竞买人知悉并自愿接受竞买过程中的全部风险。自行承担资产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有能力独立、妥善办理完成本次交易的全部相关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加竞拍的淘宝账号所有人为竞买人。本次竞价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作为联合体参与竞价。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前三日向管理人提交委托手续;竞价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共同到管理人处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五、竞价规则

1、价高者得。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享有重整投资权益(即为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拍卖成交。

2、延时出价。本次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的,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9日10时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内)。本管理人已委托北京嘉运亨通拍卖有限公司协助办理咨询等事务,有意者请联系(重整项目联系人:孙律师157*****064;淘宝注册等事项联系人:刘女士 157*****727;李先生:135*****522)。请竞买人自行调查该资产的价值与瑕疵,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参与拍卖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的一切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和显性瑕疵)已知,责任自负,请谨慎参拍。管理人与拍辅公司不对标的的任何权利负担或瑕疵承担责任。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保证金及余款支付

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冲抵价款。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即竞价成功日,下同)后五日内缴入指定账户:

户名: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

账户:811*****124********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破产企业资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八、税费及平台服务费承担

1、成交价不含税费,股权转让所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工商、外管、商务、国土、房管、规划等政府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标的过户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可以提供协助,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拍卖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为系统成交金额的0.5%,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详情请自行咨询阿里拍卖破产拍卖平台。

九、中止或撤回拍卖

根据法律规定或者重整案件需要,管理人有权在正式拍卖前中止或撤回拍卖。中止拍卖的,待中止事由消失且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后恢复拍卖。中止或撤回拍卖的,管理人无需承担给竞买人造成的任何损失(如有)。

十、风险提醒

1、竞价标的为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成功后,竞买人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将按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受让公司股权及对应相关权益,管理人不承担资格对应的相关资产与权益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接受竞价标的及对应资产及权益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缺陷和风险,并可能因此致使竞买人的预期收益无法实现。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调查了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可能存在的任何风险,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已知悉、充分预判并接受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资产现状、资产负担情况、差错更正、企业经营风险、资产使用状况、重整税务调整以及行业发展前景等所有事项。自愿承担一切潜在可能发生的变化和风险。

2、管理人对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提供的视频、照片等(包括相关附件),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及其瑕疵、风险的任何担保或承诺。竞买人参与竞拍,视为竞买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以及相关瑕疵、风险,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3、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社保部门、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行政单位,对标的物的权属、权利负担、过户条件或限制、税费缴纳、社保公积金缴纳等相关事项进行咨询。标的物权属过户(包括股权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可以提供协助。管理人对股权或者其他标的物无法或延迟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风险不承担任何担保或赔偿责任。买受人应当在付清拍卖款且法院通过重整计划后30日内办理股权过户登记。因买受人自身原因逾期办理股权过户登记的,自办理期限届满之日起视为已经完成股权过户,管理人可依据重整计划进行债务清偿。

4、如包含在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权益内的股权已被抵押、质押,或被其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封、冻结等,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款后,抵押权人、质押权人、相关债权人、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股东等相关方未积极配合办理解除抵押、质押、查封、冻结,或者未协助办理股权过户等相关手续的,管理人可以协助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前述手续。因前述手续无法或者延迟办理所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成交后,标的物损毁、灭失、贬值等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6、拍卖成交后,因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工商年检、纳税申报、财务资料等问题所引发的后续工商、税务、经营等风险(如有),由买受人承担。

7、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存在或可能存在不报、少报、漏报以及其他原因等未履行纳税申报义务的情形,由此产生的税务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8、如因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未能清偿债权人到期债务导致存在不良征信记录,影响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正常融资或者经营活动的,该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十一、特别提示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有权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开展经营,买受人应当遵守重整计划的各项规定。

十二、其他说明

1、竞买人可以登录阿里拍卖破产拍卖平台(https://help-paimai.taobao.com/)详细了解竞拍流程及操作指引。

2、竞买人可以拨打阿里拍卖破产拍卖平台服务专线(400-822-2870)详细了解报名、支付保证金等流程和操作。

3、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标的物介绍、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全部拍卖公告。

4、管理人对拍卖公告享有最终解释权。

5、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或拍辅公司咨询。

重整项目联系人:孙律师157*****064

淘宝注册等事项联系人:刘女士 157*****727;李先生:135*****522

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竞买须知

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材建筑”)管理人将在阿里拍卖破产拍卖平台上对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进行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成交价不含税费,股权转让所产生的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工商、外管、商务、国土、房管、规划等政府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标的过户相关手续由竞买人自行办理,管理人可以提供协助,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竞买人承担。

四、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竞价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自动解冻。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自动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拍卖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为系统成交金额的0.5%,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元。详情请自行咨询阿里拍卖破产拍卖平台。

六、根据法律规定或者重整案件需要,管理人有权在正式拍卖前中止或撤回拍卖。中止拍卖的,待中止事由消失且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同意后恢复拍卖。中止或撤回拍卖的,管理人无需承担给竞买人造成的任何损失(如有)。

七、竞买人逾期未支付竞价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竞价。重新竞价时,原竞买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价成交后竞买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依次用于支付竞价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竞价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差价等。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竞价费用损失以及重新竞价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八、为便于竞得人及时收到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竞拍相关文书,竞买人在竞拍前如实向淘宝网阿里司法网拍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竞得人应在竞价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管理人和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九、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本次竞价的其他具体信息,请仔细阅读《拍卖公告》。本次竞买的解释权归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标的物调查表

名称

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4楼10层1001-20室

登记机关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W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张士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时间

1985年11月19日

经营范围

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建材工业工程建设监理;工程总承包;工程咨询;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管理;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

2001-9-19 至2051-9-18

竞价标的为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成功后,竞买人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将按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股权),受让公司股权及对应相关权益,管理人不承担资格对应的相关资产与权益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参与竞价即视为接受竞价标的及对应资产及权益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缺陷和风险,并可能因此致使竞买人的预期收益无法实现。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调查了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可能存在的任何风险,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已知悉、充分预判并接受北京新型材料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资产现状、资产负担情况、差错更正、企业经营风险、资产使用状况、重整税务调整以及行业发展前景等所有事项。自愿承担一切潜在可能发生的变化和风险。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人 重整 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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