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滨海城大商业地块土壤污染调查询价采购公告
欢乐滨海城大商业地块土壤污染调查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欢乐滨海城大商业地块土壤污染调查项目
2.采购单位:青岛新港湾置业有限公司
3.项目地点:青岛市市北区瑞海北路35号
4.项目范围及规模:项目东至瑞江路,西至瑞滨路,南至瑞江支路,北至保利香槟国际小区。占地面积*****.3平方米
5.工作内容:该项目地块为填海造地形成。目前,项目规划用途拟由商业调整为商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须按照规定对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编写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开展调查,完成调查报告编制、组织完成专家评审、提报和通过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和备案等工作。
6.本次询价采购控制价(人民币):******.00元。报价超出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7.中标方式:最低价中标。如果出现报价相同的单位,则选用注册资本金较高的单位为中标单位并与之签订合同。
8.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出具土壤污染调查报告,出具土壤污染调查报告后按生态环境部门规定时限通过专家评审、审批和备案工作;
9.质量要求:
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和《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等生态环境部门相关文件及相关技术导则要求。
调查报告一次性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在生态环境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案。
10.付款方式:
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中标单位完成土壤污染调查全部工作,出具土壤污染调查报告,且调查报告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并完成备案后15日内,支付至合同额的100%。
采购单位付款前,中标单位应按照确定的付款金额向采购单位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支付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对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1.报价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信誉良好、有一定经济技术实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报价单位必须具有承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能力,且近三年(2019年1月至今)从事过单个项目面积100亩(或合同额25万元)及以上地块的场地调查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要求
1.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相关文件及相关技术导则要求,对项目范围内的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开展调查,结合调查情况编制调查报告,一次性通过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评审。
2.本项目要求报价单位或报价单位合作第三方实验室具有CMA认证并且认证检查项包括土壤检测项。报价时须提供与第三方实验室合作协议(报价单位与第三方实验室合作的提供)、实验室CMA认证证书等相关资质和认证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与第三方实验室合作的须同时加盖第三方合作实验室公章)。
3.报价单位应在报价时须提供本项目土壤污染调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进度计划、技术方案、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
4.合同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配备要求
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不得少于5人,项目组所有人员必须是报价单位在职职工,投标时必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报价单位最近一个月为该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
注:报价单位在报价时未按要求提供上述第2、3、4条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投标资格,按照废标处理。
四、询价采购报价要求
1.报价应涵盖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与分析费;现场采样与勘察费;样品处理与检测费;调查报告编制费;投入人员、设备、机械、材料、交通、通讯、协调、安全保障、措施费;各阶段专家咨询会务费、评审费、论证费;后期技术支持与咨询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费、风险等,及报价单位认为有必要计取的其他所有费用。凡报价单位在报价中未综合考虑的费用或遗漏费用,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中标后不得调整,报价单位自行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2.报价单位应结合现场情况、询价公告文件进行报价,中标费用为全费用总包价,总价包干使用。
3.报价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询价确认函;
(2)报价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同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6)报价单位或报价单位合作实验室的CMA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项目表复印件;
(7)报价单位需合作第三方实验室的,提供报价单位与第三方实验室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8)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9)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10)报价单位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的单个项目面积100亩(或合同额25万元)及以上地块的场地环境调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需提供合同、通过专家评审的评审意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11)社保部门出具的报价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最近一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
(12)报价单位对本项目的土壤污染调查方案。
注:以上材料中第(1)、(2)、(3)、(8)、(9)、(12)项为按附件格式签字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的原件,第(4)、(5)、(6)、(7)、(10)、(11)项为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价单位与第三方实验室合作时,第(6)、(7)项需同时加盖第三方实验室公章。
4.报价文件密封要求:上述第3条中要求的材料须放入一个密封件中提交,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密封件包装袋正面和封口格式见附件10,并在封口处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报价单位应保证其提供资料的有效性、合法性、真实性,对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报价文件,若该单位中标,采购单位有权拒绝其中标,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五、询价采购公告文件获取、现场踏勘
报价人在本项目询价采购公告页面免费下载询价采购公告电子文件。报价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报价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责任及安全风险。
六、报价截止时间、报价形式及送达地点
1.报价时间截止:2022年 12月16 日10点之前。
2.报价形式:报价文件采取现场递交的形式。
3.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68号大友大厦406室。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歌
联系电话:186*****925
七、公告期限:
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出之日起3日内。
八、其他
1.中标单位应对本次土壤污染调查过程中获取的项目信息、数据、成果文件、审查和备案情况等(以下简称“项目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除为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之外,未经采购单位许可,中标单位不得对外泄露项目保密信息。如因中标单位违反约定,造成项目保密信息泄露,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以及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2.中标单位需协助配合委托单位办理项目此次规划调整过程中涉及土壤污染调查的各项手续。
3.中标单位在完成本项目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踏勘、现场调查取样、组织专家评审过程)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服从项目现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如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责任问题,一切责任和后果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九、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
采购单位:青岛新港湾置业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13日
附件、表格详见链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