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专项规划(2021-20...
启东市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专项规划(2021-20...
启东市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专项规划(2021-2030)决策事项由启东市城市管理局委托江苏天保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稳评工作。根据《南通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通办〔2020〕82号)、中共启东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启东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规定》(启委政法〔2022〕1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启东市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专项规划(2021-2030)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拟收集和征求公众关于该决策事项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决策事项概况
项目名称:启东市城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专项规划(2021-2030)决策事项
规划期限: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21-2030年,其中近期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远期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
规划范围:本规划总体规划范围为启东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
规划内容:规划在空间上通过分区、道路交通边界和重要节点,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进行“面—线—点”三个层次的总体管控;并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指定性要素和引导性要素从刚性和弹性两个方面进行引导。
1、户外广告总体分区(面)
启东市的广告设施总体分为开放设置区、一般控制设置区、严格控制设置区、禁止设置区;根据各区的特性,对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进行分类控制与引导。
⑴开放设置区:城市商业比较发达的商业地段、专业市场等,在符合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的前提下,规划鼓励在该区域设置多样化的户外广告和招牌。
⑵一般控制设置区:城市文化娱乐比较发达、城市重要出入口等地区,在符合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的前提下,规划鼓励在该区域设置城市宣传、文化宣传等户外广告。
⑶严格控制设置区: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对城市景观形象、城市建筑形象、设施使用功能等产生较大影响的区域。这类区域应该严格控制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的形式以及设置密度。
⑷禁止设置区:指党政机关、学校的教学区、绿地、风景名胜、文物古迹、宗教、军事、外事等不宜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地段,以及对城市设施功能、城市景观、重要景观视线节点、居住生活环境等会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2、城市道路交通边界户外广告设施(线)
根据城市道路等级以及道路周边用地的性质,将道路交通边界分为集中展示路段、适量控制路段、引导设置路段、禁止设置路段四种控制类型,并对各种类型的边界进行控制与引导。
⑴集中展示路段:主要是城市商业集中的路段,应尽量以科技含量高的现代化广告设施为主,如LED电子显示屏、激光投影广告等。
⑵适量控制路段:适当控制户外广告设施的密度,在保证整体和谐统一的前提下突出亮点。
⑶控制设置路段:严格控制广告数量及设施类型,不提倡设置纯商业的户外广告,允许设置店招标牌,但在色彩和形态上要严格控制,不得出现与路段整体环境不协调的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类型。
⑷禁止设置路段:允许设置公交候车亭附属广告和自行车停车棚附属广告,店招标牌体量尽量小且亮化要弱,景观式落地标识可适当设置。
3、城市重要节点户外广告设施(点)
根据启东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等相关规划,将城市重要节点区域划分为特色景观节点、城市门户节点、特色商业节点、特色建筑节点四类,并对各节点区域的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进行控制与引导。
⑴城市景观节点:允许在入口处设置落地式建筑标识,结合城市家具、建筑小品设置公益广告;允许在指定的广场绿地设置以城市文化宣传为主的实物造型广告,展示城市文化底蕴。户外招牌设施应以景观化为标准,不得破坏城市环境;店招标牌可适当照明,但亮度不宜过高,应保持与自然环境的协调。
⑵城市门户节点:允许结合城市家具、建筑小品设置城市宣传广告;允许在指定的广场绿地设置以城市文化宣传为主的实物造型广告,展示城市文化底蕴。户外招牌设施应以文化展示为标准,不得破坏城市环境;店招标牌应整体设计,可适当融入城市文化元素。
⑶特色商业节点:在与建筑立面不冲突的情况下,允许在高层建筑顶层实体墙面设置镂空发光字建筑标识,鼓励设置新颖的灯箱广告、媒体墙广告,增加商业氛围。绿地、广场原则禁止设置商业广告,结合重大活动、节日允许在广场设置临时实物造型广告。户外招牌设施应以高品质、高质量、国际化为标准,店招标牌建议个性化设计,体现商业区独特的商业氛围;店招标牌采用主动照明的形式,兼顾昼夜效果。
⑷特色建筑节点:具有观赏性的地标,可在地标区域内绿地、广场以景观小品的形式设置城市宣传广告、公益广告;具有商业、商务办公的高层建筑可在裙房合适位置设置灯箱广告、塔楼上设置媒体墙广告。户外招牌设施应以不破坏城市环境为标准,店招标牌可适当照明,但亮度不宜过高,应保持与自然环境的协调。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1.对该决策事项的了解程度;
2.对该决策事项实施可能产生或担心出现的主要影响;
3.对该决策事项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4.对该决策事项的态度。
三、公众意见反馈形式和注意事项
1.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公众可通过电话、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决策事项的意见和看法。
2.注意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请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能够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事项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请公众在本公示期限内提出宝贵意见。
四、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稳评责任主体: 启东市城市管理局 稳评实施主体: 江苏天保安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顾鑫 联系人: 杨新利 邮箱: *********@qq.com
联系电话: 0513-******** 联系电话: 186*****699
五、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27日。
稳评责任主体:启东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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