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石林镇河南滨河片区码头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红石林镇河南滨河片区码头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古丈县红石林镇河南滨河片区码头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丈县红石林镇河南滨河片区码头新建工程经古丈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古发改招[2015]5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古丈县乡镇公路改造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古丈县政府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古丈县红石林镇河南滨河片区码头新建工程 2.2建设地点:湘西自治州古丈县 2.3 招标范围:码头工程 2.4工程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固定河岸码头、浮动码头、码头广场。主码头长33m,人行道宽10;下行副码头长42.3m,人行道宽5m;上行副码头长14.9m;浮动码头一座,面积102m2。码头广场一座,面积2700m2,项目总造价约269万元。 2.5 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的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即A1标段。 2.6计划工期:本次招标项目标段计划工期为 4个月,缺陷责任期1年,保修期 2年。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湘西自治州农村公路施工证》(A级)资格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在最近五年中,在湘西州境内成功地独立完成类似本项目规模的一个码头工程施工业绩,须经验收合格,业绩须附有该业绩建设单位出具证明材料,且业绩真实性须经古丈县交通主管部门或招标人现场尺寸核查,并取得核查证明。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的企业负责人于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 6月9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正常上班),在古丈县红石林镇河南滨河片区码头新建工程项目指挥部(地址:河西坐龙峡原办事处)持下述资料验证报名:① 单位介绍信(须是打印版,手填无效,日期在招标公告之后或同日)及企业负责人本人二代身份证;②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④ 《湘西自治州农村公路施工证》(A级)原件;⑤ 一个码头工程业绩原件资料(a、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b、验收合格证明资料;⑥ 业绩现场核查证明资料:(古丈县交通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对业绩现场码头尺寸核查并出具证明资料)。⑦ 投标诚信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原件。说明: 以上①~⑦项必须提供原件查验。以上报名资料除单位介绍信留原件以外,其他②~⑦均需提交加盖投标人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在报名现场核查原件方能获得报名资格,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作为无效处理,上报监管及行政主管部门。 4.2财务要求:本项目招标人根据州政发[2014]15号文件要求,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投标诚信保证金制度。本招标项目财务要求以投标人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方式进行审查。缴纳时间、方式及数额:在报名期间内,即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9日16︰30时前(银行截止时间核查前),投标诚信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RMB:50万元),经核实到账,开具带有递交编号的收款凭据,此凭据作为第一轮抽取的依据。投标人递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后无需再递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指定投标诚信保证金递交账户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吉首农村商业银行乾州支行 帐 号:****************2012 注:在填写银行单据时,附注需清楚简要写明 “古丈红石林码头投标诚信金”,若不填写清楚,造成后果自负。公示期满,中标人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将转为本项目履约担保。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原账户退还本项目递交的投标诚信保证金。 4.3 确定标段及时间:2015年6月10日下午9︰00 时至 11︰00时,在报名地点对所投报项目进行标段确定。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不需通过随机抽取确定标段,报名该项目标段的企业负责人必须到场签字确认,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4.4 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于2015年6月10日上午9︰00时至上午11︰00时,在报名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予发售。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25日9︰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30时至9︰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首市文艺路3号金源宾馆十楼会议室,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签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企业负责人按时出席。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根据《湘西自治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州政办发[2013]1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规定》州政办发[2014]15号文件、古丈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古发改招[2015]58号等文件精神,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为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an.gov.cn上发布。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古丈县乡镇公路改造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古丈县古阳镇柑子坪3号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话传真:****-******* 邮 编:416300 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 地 址:吉首市文艺路3号金领湘域中央C栋六楼613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151*****720 电 话:****-******* 传 真:****-******* 邮 编:416000 2015年6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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