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陕01破99号陕西四季春清洁热源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开选聘鉴定机构的招标公告

(2022)陕01破99号陕西四季春清洁热源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开选聘鉴定机构的招标公告





陕西四季春清洁热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四季春公司”或“债务人”)破产重整一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23日裁定受理,于2022年12月5日指定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担任重整管理人。

根据《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管理人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对四季春公司未决算工程进行造价鉴定,现就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须知

1、为使鉴定机构了解需鉴定工程的实际情况,明确选聘的原则、条件等,管理人制作本公告。本公告之内容对全体参选单位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2、参选单位向管理人提交竞争文件的,视为同意按照债务人现状参与竞争。

二、未决算工程的基本情况

见附件《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仅作参考,具体情况由各参选单位自行调研。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提供造价咨询等相关专业服务;

2、对原施工方施工的建设工程的审计、结算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应管理人要求,对原施工方的工程款和工程造价进行审计;

3、依法进行鉴定并按时出具鉴定报告,配合管理人对相关工程内容核实,列席债权人会议并接受质询,依照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及管理人的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其他义务。

四、参选主体资格

(一)参选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合格,有良好业绩和纳税记录、有稳定的专业人员队伍,愿意承担法院对特殊案件指定的无偿鉴定、评估等义务,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专业机构可自愿向本院提出申报。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提供债务人未决算工程造价鉴定工作中所需服务能力的机构;

2、近三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到政府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未被司法机关判处承担法律责任;

3、近一年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过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等的惩戒和处分;

4、与本案无利害关系;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不得被选定为本案的鉴定机构:

1、与债务人、债权人存在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

2、现在是或者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3、现在担任或者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相关事务的顾问;

4、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中介职责的其他情形。

五、特别说明

1、本次服务费用在四季春公司破产重整案件终结后30日内支付。

2、破产程序中因对鉴定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管理人要求重新或补充出具鉴定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3、造价鉴定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

六、竞争文件的编写

(一)参选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的相关内容,按本文件的要求起草和提交竞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二)竞争文件的相关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

(三)为使竞争文件准确、具体,参选人在编写竞争文件前,可以前往管理人处对未决算工程资料等文件进行了解,或对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如有其他疑问也可向管理人联系人电话问询(后附管理人通讯信息)。

(四)竞争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参选人介绍(包括参选人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

2、初步的服务方案(包括本项目的工作计划和安排、报价、项目负责人介绍及团队人员组成、完成工作时间等);

3、竞争文件所需附件资料,具体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3)项目负责工程师名单及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应聘机构的简介和工作业绩(同类型企业的业务经验);

(5)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书面文件。

(6)拟签定的委托协议文本及主要条款。

(7)报名人及从业人员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提供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报名人印章的声明(原件);

(8)未被行业主管部门禁止营业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报名人印章的信誉申明(原件);

七、竞争文件的准备、提交与撤回(一)竞争文件的准备1、竞争文件应装订成册,全部文件均需要加盖参选人公章(可加盖骑缝章),各封面均需加盖参选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2、参选人应提交一式五份的竞争文件,密封提交;3、参选人提交竞争文件时,需提供与竞争文件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二)竞争文件的提交1、参选人应最迟于20221216日下午6时前提交书面的竞争文件;2、管理人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139号荣禾云图中心7层-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联系人:任律师、李律师联系电话:135*****374131*****898。(三)竞争文件的撤回在竞争文件提交截止日前,参选单位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争文件,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参选单位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竞争文件的书面通知应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受委托人签名。八、机构的确定

报名单位将竞争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管理人后,管理人将于报名时间截止后将所收到的全部竞争文件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报价、业绩、工作方案等条件综合评审确定入选单位,确定鉴定机构后,签订委托协议。

特此公告!

陕西四季春清洁热源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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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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