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苑小区房屋招租招标公告

和平苑小区房屋招租招标公告


招租公告

1、招租条件

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租人”)就国电宁夏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银川市兴庆区和平苑小区房屋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竞租人参加竞租。有关事项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租范围

2.1项目名称:银川市兴庆区和平苑小区房屋招租。

2.2项目地点: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南侧和平苑小区巷内#5楼1—3层;银川市北京路东路北侧#1楼二层。

2.3项目租赁期限:共3年,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具体时间以租赁合同日期为准)。

2.4项目概况:和平苑#5楼1-3层办公室总面积1024.67M2; #1楼二层总面积907.35M2。

2.5租赁模式:现状出租,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商铺转租或分租。

2.6功能定位:承租方须利用该房屋从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许可的经营活动,如从事的经营活动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许可外的甲方随时可以无条件收回。

2.7租金支付:每年合同签订后十日内支付当年的租金。

2.8其他规定:

1、该房屋为现状出租,承租人自行出资开发,承担申报、办证、开发、使用、经营、管理房屋所产生的一切风险、亏损、费用、税费及责任,招租人不保证投资人能获利或收回投资。

2、承租人须按该房屋现有资料自行办理各类相关证件并承担相关费用,自行办理装修工程,负责对该场地进行间隔及装修(包括工程、规划、消防、水电、煤气、弱电、电话、互联网、有线电视、环保、外立面招牌、灯箱、广告等)、负责消防、环评、报建及验收手续,实现入室经营,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承租人自行办理的所有装修工程须书面报送招租人,经招租人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

3、承租人必须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包括但不限于二次装修涉及的消防及环保报建验收、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同时亮证经营,并承担无法办理的风险,竞租人需自行向招租方了解物业情况。

4、承租人须自行使用、经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进行转租或分租。如承租人经营的范围、项目涉及相关商标、品牌持有方的,则承租人须提供与相关品牌持有方的书面合作协议文件,以证明承租人有权在本项目经营、使用有关商标、品牌。

6、承租人应依法经营。在开业前自行办妥营业执照、许可证等证照及政府相关必要检验手续,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规定,开业前需将营业内容及相关证照需书面报招租人同意后方能开业经营。因经营产生的法律、法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7、承租人须负责租赁物业的维修、维护,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8、承租人负责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物业费用。

9、承租人须为所经营的项目投保 “公众责任险”。

10、因政府征地、拆迁、建设、规划调整、公交站场建设、产权变更、招租人企业改制等原因导致本房屋无法继续出租的,租赁合同终止,承租人需在结清合同相关款项后无条件向招租人退回房屋,任何一方无须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因上述情形合同终止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自行承担,任何一方无须向对方作任何补偿或赔偿。

11、承租人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设置专门的排烟、排污管道。

12、承租人中选后原则上需按竞租时所提交的经营方案实施,并需在实施前报招租人审批同意。

3、竞租人资格要求:

3.1.竞租人须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市场经营行为规范。

3.2.竞租人具有一定经济实力,财务无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

3.3.竞租人须有经营管理经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银川市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经营要求。

3.4.竞租人须具备相应的与本招租文件约定的房屋用途相适应的经营资格,提供相关经营证照。

3.5.竞租人须承诺,如被确认为承租人,同意按照招租人提供的《租赁合同》文本签署租赁合同。

3.6.竞租人须近三年无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在以往租赁过程中无严重违规和违约行为。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各竞租人之间不能存在股权关系,若发现存在股权关系,则视同为串通竞租行为,其竞租均为无效竞租。

3.8.房屋按现状招租(竞租人自行勘探房屋现场),竟租人竞租时按自身实际需求自行负责内部装修及承担相应的费用(以招租人许可的方案进行实施),房屋外墙间隔均由承租人负责施工安装并承担相应的费用,供水、供电、排水、信息、电话等容量及接口情况可到现场咨询(招租人给予现状情况介绍),由接口位置引至房屋的线路、管道等由承租人负责施工安装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竞租人需提交盖章(签名)确认的房屋现状勘察报告(详见招租文件格式),否则将被视为竞租无效。

4、资格审查方法

4.1本竞租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满足全部资格条件的竞租人成为正式竞租人。

4.2如有2个或以上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选择报价最高的为中选人;如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正式竞租人只有1个的,经由招租人报公司招委会批准后,可按该竞租人的竞租报价确定其为中选人;若没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正式竞租人时为竞租失败,招租人重新组织竞租,竟租人在调整招租方案后重新开展招租工作,竞租人不得有异议。

5.潜在竞租人需提交以下资料:

5.1.竞租人为法人的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2.竞租人为个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

6、竞租文件的递交

6.1递交竞租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25日10时,地点为:国电石嘴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部。竟租人可以就招租人所列#5楼与#1楼分别报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租文件,招租人不予受理。

竞租人报名联系电话:(0952) ******* 陈晓燕 传真:(0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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