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草原围栏物资A-H标段招标公告

2014年国家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草原围栏物资A-H标段招标公告


阿坝州2014年国家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草原围栏物资采购A-H标段。

阿坝州2014年国家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草原围栏物资采购A-H标段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阿坝州2014年国家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 已由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石渠等22个县(市)2014年国家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实施方案及省州退牧还草前期工作费使用计划的批复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阿坝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若尔盖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红原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壤塘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松潘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金川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5:1 ,招标人为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业畜牧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发改政策函〔2015〕28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00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阿坝州2014年国家天然草原退牧还草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壤塘县、松潘县和金川县项目规划的有关乡(镇)、村(场)。
2.3建设规模:建设草原围栏315万亩(其中季节性休牧11万亩、划区轮牧304万亩),退化草原补播94.5万亩,人工饲草地建设4.9万亩,舍饲棚圈建设0.141万户。
2.4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草原围栏物资采购含长短途运输与架设安装。
2.5质量要求:围栏物资必须符合国家机械行业标准《JB/T7138-2010》质量合格标准,架设安装必须符合农业部《草原围栏建设技术规程》(NY/T1237-2006)标准和国家机械行业《编结网围栏 架设规范》(JB/T10129-1999)相关要求。
2.6供货及施工期:每个标段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供应20万米套围栏物资,剩余的按招标人制定的实际需求计划按时供货,同时组织长短途运输,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围栏架设安装任务。
2.7标段划分:本工程项目草原围栏物资采购含长短途运输与架设安装招标共分8个标段;同一投标单位可以同时参加所有标段的报名及投标,最多只能中取2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A标段(阿坝县1):编结网650000米,角钢小立柱56320根,中间柱5200根,角柱1300根,门325扇,门柱325根,支撑杆2572根,地锚6350根,标件3600套,扎丝3240公斤,配件65套,标识牌136个。
B标段(阿坝县2): 编结网650000米,角钢小立柱56320根,中间柱5200根,角柱1300根,门325扇,门柱325根,支撑杆2572根,地锚6350根,标件3600套,扎丝3260公斤,配件65套,标识牌135个。
C标段(若尔盖县1): 编结网368000米,角钢小立柱32908根,中间柱1783根,角柱1179根,门130扇,门柱130根,支撑杆1438根,地锚1466根,标件1466套,扎丝1620公斤,配件23套,标识牌80个。
D标段(若尔盖县2): 编结网912000米,角钢小立柱81910根,中间柱4417根,角柱2921根,门320扇,门柱320根,支撑杆3563根,地锚3634根,标件3634套,扎丝4080公斤,配件57套,标识牌190个。
E标段(红原县1): 编结网880000米,角钢小立柱83405根,中间柱8800根,角柱1760根,门880扇,门柱880根,支撑杆2848根,地锚2784根,标件2990套,扎丝3520公斤,配件30套,标识牌187个。
F标段(红原县2): 编结网480000米,角钢小立柱43404根,中间柱4800根,角柱960根,门480扇,门柱480根,支撑杆1552根,地锚1526根,标件1210套,扎丝1920公斤,配件20套,标识牌109个。
G标段(壤塘县):编结网525000米,角钢小立柱51000根,中间柱5000根,角柱1030根,门218扇,门柱232根,支撑杆1528根,地锚3500根,标件1650套,扎丝2625公斤,水泥立柱1000根,配件53套,标识牌116个。
H标段(松潘县):编结网546000米,角钢小立柱49140根,中间柱4360根,角柱1100根,门130扇,门柱130根,支撑杆2200根,地锚1620根,标件2300套,扎丝2700公斤,配件19套,标识牌130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生产(或制造)、安装围栏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围栏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含300万元);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省外企业应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二)牵头单位须具有法定质检资质的单位出具的编结网围栏质量检验合格的报告(检验时间为2015年,检测依据为国家机械行业标准《JB/T7138-2010》);(三)牵头单位近3年(2012年以来)有1个以上(含1个)类似项目(退牧还草工程或其它草原保护建设项目)围栏物资供应或安装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生产供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牵头单位为具备生产(或制造)、安装围栏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同时满足3.1第(二)、(三)项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在资质、人员等方面满足招标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6 月 8 日至 2015年 6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中心3栋14楼1404号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联合体投标协议;(2)购买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单位介绍信和联合体牵头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检验报告(复印件);(3)联合体成员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安装总承包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或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包括以上三项材料的复印件2本(装印成册、每页加盖鲜章),并带原件以备查验。联合体双方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7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业畜牧局
地 址: 马尔康县马尔康镇团结街39号
邮 编: 624000
联 系 人: 马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18号沙河中心3栋14楼1404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15年6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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