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市场化机制改革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象山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市场化机制改革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象山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市场化机制改革咨询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象山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市场化机制改革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3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BGZZB******
项目名称:象山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市场化机制改革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方式:方式: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网上获取。
(1)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已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或“浙江政府采购网”( zfcg.czt.zj.gov.cn)注册的投标人获取路径:【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2)未注册投标人获取路径:【商家入驻】—完成政府采购供应商入驻注册—【项目采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注册入驻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w3Cd3GwBFdiHxlNd-BRD。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3)供应商只有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浏览,不视作参与本项目。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3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2月23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投标人可在线参加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2.1在线询问及在线质疑操作方式
2.1.1在线询问
潜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对该项目进行在线询问及查看询问答复,访问路径如下:应用中心(登录首页)—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
2.1.2在线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进行在线质疑(需在线签章)并查看质疑答复,访问路径如下:
应用中心(登录首页)—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
2.2 供应商应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未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3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之外,还可以(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提交,邮寄形式的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为准,现场提交形式的以招标(代理)人的签收时间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
(一)现场递交方式,供应商可安排一名“绿码”的授权代表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送至磋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须同时递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联系方式,并保证磋商期间联系方式畅通。
(二)邮寄送达。供应商可以通过邮寄送达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址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17室),联系方式:0574-********。供应商邮寄后须将邮件单号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电子邮箱:********@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物流记录。各供应商应当确保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保持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造成磋商响应文件密封破损而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对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或邮寄过程中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时送达的,代理机构将拒绝其磋商响应文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磋商响应文件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实际签收时间为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2日17时00分。
疫情防控期间,不要求投标人员必须到场参加现场开标,若投标人员需参加现场开标,请各供应商出示“绿码”,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疫情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请各投标人员遵守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由于疫情防控的影响,请提早安排送标时间。
2.4 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在线解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商因故无法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的或解密失败,如已按规定在提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若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解密,上传并解密成功后,原“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评审时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为准(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与政采云平台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被识别为不一致,仍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无论是否启用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均不退还供应商。
3. 根据浙财采购监字(2009)28号文《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凡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成交候选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否则将不能被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
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投标形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标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请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4.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打印查询网页并与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其他补充事宜: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名 称:象山县城投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象山县城西路4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倪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陆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20楼2017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王月
质疑联系方式:0574-********
电子邮箱:********@qq.com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联系人:林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
标签: 场化机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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