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城市管理局:长沙县2023年春节氛围营造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县城市管理局:长沙县2023年春节氛围营造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是在通程广场、星沙大道三一路口、生态公园、开元路锦绣路口四个节点设置地面摆花、主题立体绿雕、美陈、发光字、开元路部分渠化岛、花箱栽种郁金香以营造节日气氛。项目主要包括鲜花摆放,真植绿雕、底座支架制作、运输、安装、养护及拆除。

二、相关标准

执行国家、省、市、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详见设计方案及工程量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付时间:2023年1月17日前安装摆放合格。

2.实施地点:长沙县城市管理局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中标人负责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全过程的贮存、运输和装卸,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中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栽种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项目施工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1.4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2.安装调试

2.1设备安装调试要求

2.1.1 中标人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1.2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竣工图纸及相关资料等,移交采购人。

2.1.3 中标人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应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和安排安装调试等工作。

3.售后服务

3.1 质量保证:中标人保证货物的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如供应材料的质量问题和栽植问题及安全事故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3.2.中标人负责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全过程的贮存、运输、装卸和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

3.3 中标人必须确保货物的完整性。对于招标文件没有列出,而对货物的正常使用必不可少的且应属于货物需求配带的物品,中标人有责任给予补充。

3.4 中标人为其提供的投标货物提供质保期保障。

3.5 协议期限内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中标的货物进行转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实施并冻结货款。

3.6中标人须在供货完后清理供货现场,保持供货现场的干净。

3.7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3.8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运送至指定地点,按采购人要求实施安装,摆放时间(30天),摆放期间,中标人须提供24小时安保,通水通电,对植物、花卉进行日常养护、及时更换等服务,摆放期满后,中标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拆除并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3.9.中标人应当委派1名熟悉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负责人,与采购人保持联系,如更换负责人时要提前通知采购人。

4.项目实施期间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遵守各项制度、规定。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履约验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执行。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中标人供货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采购人根据品种(植物)、规格(绿雕)等情况,对各数量进行清点,对质量进行抽样检查。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不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中标人应免费更换,使之达到采购要求,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负担。如发生货物数量缺少,送达时间延误,质量不合格等情况,采购人可拒绝签收,退货或换货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免费无条件更换直至合格,有关更换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产品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县城市管理局。

1.2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剩余20%在合同履行完后付清(该期限内不计利息)。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详细列明完成该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设计、制作及施工、安装、维护、税费、利润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的所有项目清单,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项目所有实施地点、摆放位置、造型设计方案均以采购人审定为准。

4.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对中标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意见进行方案修改,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计入投标总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中标人实施前的最终设计方案,须经采购人确认同意后方可施工。

5.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春节氛围营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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