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储备机构组织管理体系重构研究招标公告
土地整理储备机构组织管理体系重构研究招标公告
采购人: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土地整理储备机构组织管理体系重构研究”项目
拟采购的项目内容: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拟采购的项目的说明:(包括项目建设背景、目的、意义等)
我国土地整理储备制度经过二十余年探索和创新,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脉络。2007年发布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将土地储备制度的目标设定为“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2012年《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162号,强调通过控制年度土地储备总量来控制土地储备融资,进一步加强对土地整理储备机构的管理。
天津市从1998年开始编制土地供应计划、2003年开始编制土地收购整理储备计划以来,土地储备制度在天津市的运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管理体制、土地储备融资、流程优化以及储备土地供应等方面形成了显著特色。特别是2008年颁布《天津市土地整理储备管理办法》津政令[2008]8号之后,土地整理储备便成为天津市法定城市土地利用方式。2014年颁布《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办法》津政发[2014]6号,将土地收购整理储备改为土地整理储备,进一步优化了土地整理储备制度。土地储备制度在天津市的运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管理体制(如设立滨海新区土地发展中心)、土地储备融资(如国开行针对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的授信贷款以及名录内其他土地整理单位的商业贷款)、流程优化(年度土地整理储备计划阶段、土地整理储备项目实施阶段、土地供应阶段)等方面形成了显著特色。
十八大强调“新型城镇化”战略,走“新型城镇化”路子是社会、经济、空间协调发展的过程,从土地资源视角看,新型城镇化对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利用与城市空间结构优化等方面提出新的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这是继十七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央又一次明确提出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此项改革提议触及我国城乡二元所有制结构等上层制度设计,以及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过程中的利益分配机制重构等重大问题,直指现存土地储备制度下建设用地一级市场中政府单一供地格局。随后,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作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论断、新部署。其中提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这些势必将引发后续的土地领域的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出台。
“162号文”发布之后,天津市土地整理储备机构进入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储备机构名录的名单发生较大变化。截至2014年11月,已有四个批次共24家土地整理储备机构进入目录,这些土地整理储备机构均隶属于国土资源部门,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因此,未来土地领域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出台以及“三规合一”、“反规划”、“精明增长”等城市发展理念的落实将会推动天津市土地整理储备机构进行职能再定位,或成为类似于“土地银行”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在职能再定位的前提下,天津市国土资源部门、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以及其他名录内土地整理储备机构之间的组织管理形态将随之重构,各土地整理储备机构内部组织管理形态也将趋于优化。如此,对天津市未来新形势下土地整理储备机构的职能定位进行剖析,并以此为基础重构土地整理储备机构之间以及各土地整理储备机构内部组织管理形态,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天津城建大学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是天津市高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中唯一一个被评定为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专业,天津城建大学独特的学科群体系(包括城市规划与建筑、城市建设、城市生态与环境、城市经济与管理、数字城市、城市文化六大学科群)将为本项目研究提供多学科支持。
(2)天津城建大学强大的科技创新与服务平台(多个国家级和省部级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将为该项目研究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3)天津城建大学在土地整理储备领域已开展了大量理论和实证研究,大量前期研究积累成为本课题研究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将确保该项目研究的创新性和连续性。近5年来,天津城建大学在国内外重要期刊上先后发表了120余篇涉及城市规划、城市空间结构、土地产权、土地与房地产市场、土地征购、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储备规模和周期、土地储备结构和时序、土地储备融资、土地储备决策等方面的学术论文,为该项目创新研究打下了坚实理论基础。天津城建大学在承担大量国家和省部级项目的同时,承担了天津市土地整理储备模式研究、天津市土地储备决策及其支持系统分析设计、天津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部分区县的土地分等定级、土地与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部分区县的土地控制性规划和详细规划等一系列涉及城市经济与管理、城市规划与管理、土地规划与管理的课题,积极服务于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相关课题研究为该项目研究积累了丰富的经济、社会、生态及基础地理数据。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天津城建大学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公路26号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此项不限制专业人员人数及工作单位,但职称应至少为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
该项目研究成果对于城市政府在理顺土地储备管理体制,调整土地储备管理工作体系,配强土地储备管理工作力量,完善土地储备管理工作职能等方面具有重大理论与实践指导作用。该项目研究涉及国土资源部门与土地整理储备机构、名录内土地整理储备机构之间、天津市土地整理中心与名录内其他土地整理储备机构之间以及土地整理储备机构内部的组织架构、组织变革、流程再造以及组织再造,这些研究需要深厚的理论与丰富的实践作支撑。天津城建大学在土地储备领域已开展了大量理论和实证研究,大量前期研究积累将成为本课题研究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将确保该项目研究的创新性和连续性。
天津城建大学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是天津市高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中唯一一个被评定为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专业,天津城建大学城建类特色鲜明的学科群体系将为本项目研究提供多学科支持,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天津城建大学已完成的“天津土地整理储备模式研究”成果以及在研的“天津市土地储备决策及其支持系统分析设计”将对该研究产生直接有效支撑。选择天津城建大学作为单一来源服务商有利于实现天津市土地整理储备机构的研究资料有效对接以及管理统一,有效确保资料安全和研究成果安全。
因此,为了在较短周期内有效整合相关资源,充分利用既有研究成果,减少攻关难度和降低开发成本,本次土地储备决策支持系统分析设计研究工作建议选择天津城建大学作为单一来源服务商。
江曼琦 南开大学城市与区域经济研究所 教授、博导
陈卫东 天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教授、博导
公示的期限:2015年6月8日至6月12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联系人:顾金蔚;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综合部,********
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联系人:顾金蔚;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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