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元锦里7号S2-S9#、H1-H6#、A1-A9#、JK#、M1#DK#楼工程招标公告
嘉元锦里7号S2-S9#、H1-H6#、A1-A9#、JK#、M1#DK#楼工程招标公告
2015-005820-0609-108 | ||||||||||||||||||||||
1. 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嘉元锦里7号S2-S9#、H1-H6#、A1-A9#、JK#、M1#DK#楼工程已由龙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龙发改审字【2015】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口嘉元华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总承包二级及二级以上施工资质; 1.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本工程位于港城大道南、府东三路西、府东二路东。分两个标段:一标段为A区S2-S4#、H1-H3#、A1、A4#、A6#、A7#、JK#、M1#楼工程,建设规模84657.28㎡,合同估算价为:13316.7252万元。二标段为A区S5-S9#、H4-H6#、A2、A3#、A5#、A8#、A9#、DK#楼工程,建设规模110636.58㎡合同估算价为:19562.9912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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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被邀请单位请于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联系人:逄琳,联系电话:****-*******。 | ||||||||||||||||||||||
4.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29日9时00分,地点为龙口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标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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