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践探索及对策研究招标公告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践探索及对策研究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下项目)

采购人: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践探索及对策研究
拟采购的项目内容: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拟采购的项目的说明:我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已成为实现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关键问题,一场关乎土地的“革命”正在打响。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作出了一系列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论断、新部署。其中提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这从法治层面上对我国依法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出了新的要求。
天津市在2005年作为国土资源部第一批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省(市),积极探索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形成了东丽区华明镇“宅基地换房”、武清区非公益项目“只转不征”以及相应的用地项目审批程序优化、津南区“三区联动,三位一体”等探索模式。农民以其宅基地置换小城镇内的住宅,原村庄建设用地进行复耕,使节约下来的土地整合后再招、拍、挂出售,用土地收益平衡小城镇建设资金。“宅基地换房”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城乡结合部地区农民居住环境问题,但是未能统筹考虑广大农村腹地农民利益,究其利弊,仍需进一步探讨。
当前,我国虽已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范围、如何进入及与国有土地同价同权方式做出了具体制度安排,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仍需要厘清和解决一些关键问题。在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探索解决这些问题,实现同地同权同价的制度安排,完善市场化运行机制,构建服务平台,探索可复制、具有普适性的天津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实践模式,切实推进天津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流转步伐,同时为我国各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模式提供借鉴蓝本,具有很重要的现实价值与实践意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1)天津城建大学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是天津市高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中唯一一个被评定为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专业,天津城建大学独特的学科群体系(包括城市规划与建筑、城市建设、城市生态与环境、城市经济与管理、数字城市、城市文化六大学科群)将为本项目研究提供多学科支持。
(2)天津城建大学强大的科技创新与服务平台(多个国家级和省部级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将为该项目研究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3)天津城建大学在土地领域已开展了大量理论和实证研究,大量前期研究积累成为本课题研究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将确保该项目研究的创新性和连续性。近5年来,天津城建大学在国内外重要期刊上先后发表了150余篇涉及城市规划、城市空间结构、土地产权、土地与房地产市场、土地征购、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储备规模和周期等方面的学术论文,为该项目创新研究打下了坚实理论基础。天津城建大学在承担大量国家和省部级项目的同时,承担了天津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部分区县的土地分等定级、土地与房地产市场运行分析、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部分区县的土地控制性规划和详细规划等一系列涉及城市经济与管理、城市规划与管理、土地规划与管理的课题,积极服务于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相关课题研究为该项目研究积累了丰富的经济、社会、生态及基础地理数据。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名称:天津城建大学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公路26号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此项不限制专业人员人数及工作单位,但职称应至少为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
该项目研究拟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制度完善、入市体系构建、收益分配机制、入市平台搭建与服务监管等方面探讨天津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切实路径,对天津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具有重大理论与实践指导作用。研究内容具有一定的广度与深度,需要深厚的理论与丰富的实践作支撑。天津城建大学在土地领域已开展了大量理论和实证研究,大量前期研究积累将成为本课题研究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将确保该项目研究的创新性和连续性。
天津城建大学的土地资源管理专业是天津市高校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中唯一一个被评定为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专业,天津城建大学城建类特色鲜明的学科群体系将为本项目研究提供多学科支持。选择天津城建大学作为单一来源服务商有利于实现“天津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践探索及对策研究”课题研究成果转化。
因此,为了在较短周期内有效整合相关资源,充分利用既有研究成果,减少攻关难度和降低开发成本,本次“天津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践探索及对策研究”工作建议选择天津城建大学作为单一来源服务商。

江曼琦 南开大学城市与区域经济研究所 教授、博导
陈卫东 天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教授、博导
公示的期限:2015年6月8日至6月12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联系人:顾金蔚;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综合部,********
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4号;联系人:顾金蔚;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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