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救护设施招标公告
洪泽湖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救护设施招标公告
1、发包人: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工程名称:洪泽湖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救护设施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洪泽湖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
(2)发包内容:总面积500亩(分为大小两个围网)。单层网,统一使用毛竹桩,桩高统一要求在水面以上2.5-3米,桩与桩间距在1.5米左右,网高在水面以上2-3米,密目七角网;围网呈长方形,边角规则;围网各边取直,成一条直线;网围需设置上下纲,网底脚需开沟并设置完整地锚。
(3)实施时间:30天(2015年6月30日至7月30日)
(4)本次发包只设一个标段:
(5)本次发包的限价为 15万元
(6)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现已落实。
4、竞标条件:从事水产经营、养殖的企业法人、合作社。竞标时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人员须同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复印件需提供两份)
5、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9日,凡有意参与投标的竞标人不需要现场报名,请自行下载竞标报价表及附件,开标会现场缴纳登记费100元,收后不退。
6、竞标人须知:1)、按照要求填写竞标报价表,营业执照,竞标人应将竞标函密封在信封中,封面上加盖单位公章。
2)、竞标人须于竞标截止时间2015年6月11日下午14时30分前携带身份证件、密封的竞标报价表及竞标保证金到洪泽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签到并参与现场竞标,过时不候。(请竞标人务必提前到场签字、确认竞标保证金,否则引起延误,后果自负)
3)、中标后甲乙方应三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附后,乙方投标应响应合同要求。
7、竞标保证金1)、本项目竞标保证金为3000元,采用现金方式缴纳,竞标前交发包人现场核验。未中标的竞标人的竞标保证金,现场予以退还。竟标人的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发包人现场核验后由竞标人在封装信封上签字,以方便退还。2)、中标人若存在串通、欺诈行为的,一经查实,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3)、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补齐。
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竞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撤回其投标;
(2)竞标人之间被证实有串通、欺诈行为;
(3)中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招租单位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4)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5)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转办履约保证金;
(6)竞标人在开标及定标过程中不服从洪泽县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合法监督管理的以及扰乱正常招标程序的。
8、评标方法:最低价中标
9、付款方式:中标后签订合同,合同生效之日7天内,预付合同价款50%作为启动资金,余款待项目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10、现场踏勘1)、竞标人应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自行进行勘察,以获取竞价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勘察现场由竞标人自行组织,所发生的费用由竞标人承担。
11、竞标时间及地点
竞标时间:2015年6月11日下午14时30分。 竞标地点:洪泽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东十道北侧、新华书店一楼,原招投标交易中心)
12、发包人向竞标人提供的能使竞标人利用的信息。发包人对竞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3、其它要求
(1)所有施工材料质量、施工水平必须优质,并符合水产种质救护要求。
(2)中标单位负责施工水域的渔事矛盾(包括养殖、捕捞等)调处。
12、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江苏省建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委托具体负责工程的招标事宜。
联 系 人:魏 成 芳 电 话:137*****890
招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015年6月5日
一、 投标人竞标函
投标人 | |
项目负责人 | |
履约保证金 | |
投标报价(人民币) | 大写 元 (¥: 元) |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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