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自行车系统招标公告

公共自行车系统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201506C********A0135 采购品目:货物>>通用设备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北辰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委托,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北辰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公共自行车系统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北辰区交通运输局公共自行车系统项目

(二)项目编号:BCGP-2015-065

二、项目内容

公共自行车系统项目

预算:560万元。

三、实质性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备与本招标文件相适应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具备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研制、建设及管理营运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经济纠纷和违法违规记录。

4、投标服务商须具有公共自行车专业能力(有类似业绩,至少提供一份城市公共自行车建设合同,须提供项目经营合同原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16日,每日9:00-11:3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谈判文件时,缴纳1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不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投标。

以支票或电汇形式缴纳。本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市京津路支行,跨行转账联行号:********0839;账户名称: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账号:****************301。收取的保证金在谈判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化为履约保证金,待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返还。本次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及中标手续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在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1号楼1708室获取。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的授权代表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五、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签到时间: 2015年6月24日上午9:00 。

(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在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1号楼1709室。

(三)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24日上午9:00

(四)投标地点: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1号楼1709室)。

(五)如果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能按时递交响应文件进行谈判,必须在开标前一天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书面通知本中心。如若不能按时递交响应文件且不以书面通知本中心,所交保证金将一年以后返还。

六、成交供应商须于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七、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闫女士 孙女士

(二)联系电话(传真):***-********

八、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北辰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政府附近

(三)采购人联系人:靳松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137*****717

九、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北辰大厦1号楼1708室。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四)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300400

电子邮箱:bczczx@126.com

十、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按照津财采〔2009〕25号《关于加强我市政府采购当事人在评审现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可以申请进入评审现场观摩。

申请参加现场观摩的投标人须在本项目开标前一日前往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处报名。

(二)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保证评标结果的准确和符合性,组织开展复核工作,复核过程邀请所有投标供应商的监督,复核过程中,所有投标文件不排除被其他供应商查阅的可能性。

(三)本次采购活动只收取投标保证金,不收取标书费、招标手续费。

(四) 报名投标供应商,因有特殊原因不能前来参加投标,必须于开标日期的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中心(或电子扫描件,发至本中心的电子邮箱,并进行电话给本中心)否则,本中心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给予一年内不允许在北辰参加政府采购的处罚。

天津市北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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