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城南新区黄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
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报名公告
1、盐城市城南新区黄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招标代理的投标报名。
2、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盐城市城南新区黄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2.2 建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3工程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
2.4 工程内容:盐城市城南新区黄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2.5 本次招标项目计划开工时间:2015年6月,具体日期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要求。
3、本次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投资约500万元。
本项目代理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含但不限于):向业主方提供工程策划和代理咨询建议;负责拟定发包方案,并报业主认可;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协助业主确定潜在投标人;编制招标文件(含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标底)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
4、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
4.2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起具有300万以上医疗设备采购业绩,以提供的合同为准。
4.3本次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5、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
5.1标书包括以下内容:
5.1.1投标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表式)
5.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5.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1.4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副本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章印(或签署),原件不必装订,直接封在档案袋内密封后提交,并将原件资料清单放在封袋内。
6、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抽签”。
7、本项目定价服务代理费用按项目中标价×1% 收取代理费用,此费用为完成代理范围内的全部代理工作所需的全部人工费、办公费、交通费、税收等一切费用。
8、本项目代理费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代理实施均按城南新区招标代理单位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9、代理费付款方式
9. 1在所代理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发放并资料移交15日后支付70%的代理费;
9. 2余款待项目审计结束后10日内结清。
10、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2000元(人民币),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方式。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的形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姓名: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盐城市中行城南支行,开户行账号:********4529。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无需汇款,而是将银行汇票、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开户行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评标结束后,中标人按上述开户行及账号,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中标人,未中标人其汇票退回。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基本账户许可证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11、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15年6月5日8:30至2015年6月9日17:00时前,携带单位介绍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盐城市城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411室(新龙广场D1楼)报名。
12、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招标人: 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侍 工
联系电话:****-********
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411室(新龙广场D1楼)
时间: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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