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新经济产业局关于成都高新区车载智能系统产业发布会(暂定名)执行服务机构项目比选通知
成都高新区新经济产业局关于成都高新区车载智能系统产业发布会(暂定名)执行服务机构项目比选通知
各潜在供应商: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加快车载智能系统产业发展系列部署,成都高新区新经济产业局拟于近期举办成都高新区车载智能系统产业发布会(暂定名)。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活动服务机构的比选报名。
一、项目概述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加快车载智能系统产业发展系列部署,成都高新区新经济产业局拟举办成都高新区车载智能系统产业发布会(暂定名),公开发布成都高新区车载智能系统产业发展规划、发展定位、产业空间布局、专项政策等。目前发布会拟设计成都高新区车载智能系统产业规划及政策发布、重要平台揭牌、主旨演讲等环节,参会人员预计100人左右。
二、服务内容
具体执行成都高新区车载智能系统产业发布会(暂定名)的相关服务。
(一)活动前期筹备:提供活动整体方案设计,完成发布会视觉设计,邀请函设计,会议手册排版设计等;完成各类文件印刷与物料制作;协助完成嘉宾邀请;前期氛围营造等。
(二)活动期间执行服务:会场租赁与布置,包括嘉宾席设置、签到处设置、演讲台设置、氛围搭建、会场各种物料准备等;嘉宾接待;屏幕、音响、灯光等设备保障;活动现场音乐、视频、图片等资料编辑制作及播放;现场工作人员、设备操作人员、主持人、礼仪人员的落实保障和培训;现场摄影、摄像;协助衔接有关各方以及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等。
(三)媒体宣传:整体活动的宣传方案策划、宣传稿件起草、媒体邀请组织、宣传稿件分发等工作,保证本次活动的成果得到充分的传播。
(四)整理并移交完整的会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收集整理活动照片、提供活动视频资料、最终定版的策划方案等。
(五)疫情防控按照市区防疫指挥部要求执行。
(六)其他需要协调组织的相关事宜。
三、比选要求
(一)投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以内(不含),含税,超过控制价的投标无效;报价供应商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报价供应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以废标处理。
(二)投标人需满足比选邀请函中对比选机构的要求,如不符合,则投标资格作废。
(三)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我局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我局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四、比选文件
(一)参加比选的机构应于2022年12月15日(星期四)17:00前提交报名表(格式参见第三部分:报名表,盖鲜章)可现场递交,也可快递邮寄。
(二)参加比选的申请单位于2022年12月16日(星期五)9:30现场提交比选文件(相关文件格式参见第四部分)。比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承诺函(盖鲜章)
2.比选报价书及分项报价明细表(盖鲜章)
3.项目实施方案
4.服务机构实力和规模简介、机构资质证书及获奖情况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介绍
6.类似服务案例情况表(附佐证材料)
7.申请单位认为对本次比选有利的其他资质证明材料
8.供应商经营证照资料(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按单位性质提供相应证照资料)、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文件均应加盖鲜章)。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按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并扫描一份电子文档。
五、比选原则
1.比选原则:本次比选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2.原则上不少于3家参加比选。
3. 采用综合评比的办法。在满足采购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方案、价格、资质等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总得分最高者作为中标机构。评分方法(详见第五部分《比选评分标准表》)。最终比选结果将在官方网站(www.cdht.gov.cn)进行公告。
六、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至活动结束。
2、服务地点:成都市。
2、付款方式:活动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向比选人提交验收报告经比选人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比选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供应商应当在比选人付款前出具合法有效、金额准确的发票。
七、其他事项
联系单位:成都高新区新经济产业局
联系人:彭老师电话:028-********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华二路219号软件园C区C1栋2楼
八、本次比选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成都高新区新经济产业局所有。
成都高新区新经济产业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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