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广汉科教园区新机房建设招标公告
师范大学广汉科教园区新机房建设招标公告
四川师范大学拟对四川师范大学广汉科教园区新机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CSDSBWH-2015-004 号
二、招标项目:
本次招标内容为四川师范大学广汉科教园区新机房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①最近三年有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
②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业绩证明材料;
以上1至6项收取加盖公章复印件,其中第1、2、3项查看原件。
四、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承建方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承建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00-17:00在四川师范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购买招标文件公司名称与投标公司名称必须一致)。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6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开标地点:四川师范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议室210。
八、有关本次招标事项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邮政编码:610068
电话:***-********;传真: ***-********;
联系人:黄老师 罗老师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一五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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