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T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BRT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宜昌市BRT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依据鄂发改审批【2013】208号、宜发改审批【2014】353号、宜发改审批【2014】266号的要求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招标工程项目规模:宜昌市BRT沿线人行天桥自动扶梯20部;宜昌市夷陵客运站(BRT首末站)无障碍电梯(无机房电梯)1部,自动扶梯1部;宜昌市BRT调度中心及停保场客梯兼无障碍电梯1部,客梯1部。
2、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
3、工程地点:宜昌市BRT沿线、夷陵区夷兴大道与平云三路交叉口、宜昌市西陵区规划港窑路北延段与桔乡路交接处。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电梯设备制造及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保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长期供应、更换、及时响应、免保期后年维修费用及承诺等内容(详见投标分项价格表)。
5、工 期:7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其中: 设备交货期:40日历天,安装工期:从具备安装条件起电梯在30日历天内安装完毕。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严格遵守国家与相关部门、湖北省和宜昌市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定。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各标段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或者与2亿元人民币等值的外币)),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2、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获准制造的乘客电梯和自动扶梯所有型式的级别应为B级及以上(提供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3、投标人必须具有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和维修专业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4、乘客电梯的曳引机、变频器、主板、门机必须为投标品牌制造商原厂生产的部件(提供投标品牌制造商承诺书)
5、投标人必须在宜昌本地设有固定维保单位,并且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须提供维保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6、拟派本项目的电梯安装维保及技术作业人员不少于3人,均须提供地市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且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证件原件及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9、上述要求投标人递交的资质资料如果存在有效期规定的,其证件有效期如果过期视为无效。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资质证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纸质版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原件完全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6日至2015年6月27日10时0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6 月27 日上午10 时。提交地点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 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1 室,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证书中记载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处理。
八、施工合同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洽谈并签署。
九、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5年6月6日。
招标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珍珠路109(金安阳光21楼)
联 系人:宋妍妍
联系号码:****-*******
日 期:2015 年6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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