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010***** | 项目名称 | 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 | ||||||||||||||||||||||||||||||||||||||||||||||||||||||||||||||||||||||||||||||||||||||||||||||||||||||||||||||||||||||||||||||||||||||||||||||||
标段编号 | A320*****010*****001001 | 标段名称 | 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12月1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1月6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已由建湖县行政审批局以建行审批投资【2022】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双湖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双湖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建湖县城市嘉园东侧 2.3建设规模: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规划用地面积*****m2,其中河西住宅占地面积约*****m2(18.93亩)、河东配套占地面积约4267m2(6.4亩),河西拟建住宅3栋及商业用房合计建筑面积约*****m2,地下汽车库及非机动车库约6000m2,河东拟建社区服务中心约3200m2,建筑总高度50m以下,单体最大面积约9000m2,项目总投资约1.9亿元; 2.4质量标准:合格; 2.5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6设计范围 2.6.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要求对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包含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工作); 2.6.2中标后施工图设计及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完善、地质勘察、总平面规划以及地基基础 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电气(强弱电)、给排水、暖通、公共部位室内精装修设计(包含入户大厅、地库、电梯厅、不含其他区域如售楼处、样板间及精装商品房)、设备(含电梯)、人防、消 防、建筑智能化(监控、网络、通信系统)等设计;室外照明、室外道路、场地、室外电缆管线、室外雨 污水管、消防管道、景观、绿化、安防监控等设计;外墙干挂石材、小区亮化、小区标识标牌、信报箱、外墙细部控制设计等;各类管线综合及公建配套设施等施工图纸设计、装配式建筑应用的所有二次设计(深化设计)的配合及确认、绿色建筑的设计、报告编制、设计标识和申报等。同时中标设计单位负责编制项目设计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查,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上述内容中需要地质勘察、专项(业)设计的项目(如消防、路灯、安防监控、绿化、人防等)均由中标人负责。如投标人不具备地质勘察资质或专项(业)设计条件的,可委托具有相应地质勘察资质单位或专项(业)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其质量、责任和费用由均中标人承担。地质勘察资质、专项(业)设 计单位业务范围必须满足住建部有关资质管理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建湖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5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6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 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 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特别提醒: 10.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盐城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盐城开标大厅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10.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3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4开标现场暂不核查有免缴情形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开标现场有免缴情形单位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 11.联系方式 名 称:盐城双湖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城湖中北路8号 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0515-******** 名 称: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住建大厦三楼 联系人:商先生 电 话:181*****308 2022年12月13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已由建湖县行政审批局以建行审批投资【2022】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双湖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双湖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建湖县城市嘉园东侧 2.3建设规模: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规划用地面积*****m2,其中河西住宅占地面积约*****m2(18.93亩)、河东配套占地面积约4267m2(6.4亩),河西拟建住宅3栋及商业用房合计建筑面积约*****m2,地下汽车库及非机动车库约6000m2,河东拟建社区服务中心约3200m2,建筑总高度50m以下,单体最大面积约9000m2,项目总投资约1.9亿元; 2.4质量标准:合格; 2.5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6设计范围 2.6.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要求对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包含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工作); 2.6.2中标后施工图设计及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完善、地质勘察、总平面规划以及地基基础 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电气(强弱电)、给排水、暖通、公共部位室内精装修设计(包含入户大厅、地库、电梯厅、不含其他区域如售楼处、样板间及精装商品房)、设备(含电梯)、人防、消 防、建筑智能化(监控、网络、通信系统)等设计;室外照明、室外道路、场地、室外电缆管线、室外雨 污水管、消防管道、景观、绿化、安防监控等设计;外墙干挂石材、小区亮化、小区标识标牌、信报箱、外墙细部控制设计等;各类管线综合及公建配套设施等施工图纸设计、装配式建筑应用的所有二次设计(深化设计)的配合及确认、绿色建筑的设计、报告编制、设计标识和申报等。同时中标设计单位负责编制项目设计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查,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上述内容中需要地质勘察、专项(业)设计的项目(如消防、路灯、安防监控、绿化、人防等)均由中标人负责。如投标人不具备地质勘察资质或专项(业)设计条件的,可委托具有相应地质勘察资质单位或专项(业)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其质量、责任和费用由均中标人承担。地质勘察资质、专项(业)设 计单位业务范围必须满足住建部有关资质管理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建湖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5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6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 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 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特别提醒: 10.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盐城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盐城开标大厅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10.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3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4开标现场暂不核查有免缴情形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开标现场有免缴情形单位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 11.联系方式 名 称:盐城双湖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城湖中北路8号 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0515-******** 名 称: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住建大厦三楼 联系人:商先生 电 话:181*****308 2022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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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A320*****010***** | 项目名称 | 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 | ||
标段编号 | A320*****010*****001001 | 标段名称 | 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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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2年12月1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1月6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已由建湖县行政审批局以建行审批投资【2022】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双湖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双湖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建湖县城市嘉园东侧 2.3建设规模: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规划用地面积*****m2,其中河西住宅占地面积约*****m2(18.93亩)、河东配套占地面积约4267m2(6.4亩),河西拟建住宅3栋及商业用房合计建筑面积约*****m2,地下汽车库及非机动车库约6000m2,河东拟建社区服务中心约3200m2,建筑总高度50m以下,单体最大面积约9000m2,项目总投资约1.9亿元; 2.4质量标准:合格; 2.5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6设计范围 2.6.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要求对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包含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工作); 2.6.2中标后施工图设计及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完善、地质勘察、总平面规划以及地基基础 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电气(强弱电)、给排水、暖通、公共部位室内精装修设计(包含入户大厅、地库、电梯厅、不含其他区域如售楼处、样板间及精装商品房)、设备(含电梯)、人防、消 防、建筑智能化(监控、网络、通信系统)等设计;室外照明、室外道路、场地、室外电缆管线、室外雨 污水管、消防管道、景观、绿化、安防监控等设计;外墙干挂石材、小区亮化、小区标识标牌、信报箱、外墙细部控制设计等;各类管线综合及公建配套设施等施工图纸设计、装配式建筑应用的所有二次设计(深化设计)的配合及确认、绿色建筑的设计、报告编制、设计标识和申报等。同时中标设计单位负责编制项目设计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查,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上述内容中需要地质勘察、专项(业)设计的项目(如消防、路灯、安防监控、绿化、人防等)均由中标人负责。如投标人不具备地质勘察资质或专项(业)设计条件的,可委托具有相应地质勘察资质单位或专项(业)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其质量、责任和费用由均中标人承担。地质勘察资质、专项(业)设 计单位业务范围必须满足住建部有关资质管理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建湖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5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6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 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 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特别提醒: 10.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盐城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盐城开标大厅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10.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3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4开标现场暂不核查有免缴情形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开标现场有免缴情形单位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 11.联系方式 名 称:盐城双湖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城湖中北路8号 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0515-******** 名 称: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住建大厦三楼 联系人:商先生 电 话:181*****308 2022年12月13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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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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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已由建湖县行政审批局以建行审批投资【2022】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双湖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双湖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建湖县城市嘉园东侧 2.3建设规模: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规划用地面积*****m2,其中河西住宅占地面积约*****m2(18.93亩)、河东配套占地面积约4267m2(6.4亩),河西拟建住宅3栋及商业用房合计建筑面积约*****m2,地下汽车库及非机动车库约6000m2,河东拟建社区服务中心约3200m2,建筑总高度50m以下,单体最大面积约9000m2,项目总投资约1.9亿元; 2.4质量标准:合格; 2.5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2.6设计范围 2.6.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要求对城市嘉园东侧开发项目的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包含方案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工作); 2.6.2中标后施工图设计及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完善、地质勘察、总平面规划以及地基基础 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电气(强弱电)、给排水、暖通、公共部位室内精装修设计(包含入户大厅、地库、电梯厅、不含其他区域如售楼处、样板间及精装商品房)、设备(含电梯)、人防、消 防、建筑智能化(监控、网络、通信系统)等设计;室外照明、室外道路、场地、室外电缆管线、室外雨 污水管、消防管道、景观、绿化、安防监控等设计;外墙干挂石材、小区亮化、小区标识标牌、信报箱、外墙细部控制设计等;各类管线综合及公建配套设施等施工图纸设计、装配式建筑应用的所有二次设计(深化设计)的配合及确认、绿色建筑的设计、报告编制、设计标识和申报等。同时中标设计单位负责编制项目设计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查,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上述内容中需要地质勘察、专项(业)设计的项目(如消防、路灯、安防监控、绿化、人防等)均由中标人负责。如投标人不具备地质勘察资质或专项(业)设计条件的,可委托具有相应地质勘察资质单位或专项(业)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其质量、责任和费用由均中标人承担。地质勘察资质、专项(业)设 计单位业务范围必须满足住建部有关资质管理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建湖县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5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6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 120 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5.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档上传网址: http://112.24.96.37:9930/TPBidder/memberLogi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9.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 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盐城市招 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0.特别提醒: 10.1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盐城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盐城开标大厅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U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10.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3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4开标现场暂不核查有免缴情形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开标现场有免缴情形单位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 11.联系方式 名 称:盐城双湖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城湖中北路8号 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0515-******** 名 称: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住建大厦三楼 联系人:商先生 电 话:181*****308 2022年12月13日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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