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市城市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阿勒泰市城市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阿勒泰市城市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阿勒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2年12月13日19:2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01月05日
每日上午:10:30 至 13:30下午:15: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新疆恒达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阿勒泰市解放路4区22-1栋办公楼3楼302办公室)?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5日10:30
开标地点阿勒泰市解放路4区22-1栋办公楼3楼306会议室
预算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城
项目联系电话159*****416
采购单位阿勒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阿勒泰市团结南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06-*******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恒达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阿勒泰市解放路4区22-1栋办公楼3楼306会议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9*****416

项目概况

阿勒泰市城市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恒达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阿勒泰市解放路4区22-1栋办公楼3楼302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5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TCZC2022-084

项目名称:阿勒泰市城市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0

最高限价(元):5******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阿勒泰市城市环卫一体化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认真落实加速推动阿勒泰市城市环境转型升级,创新城市管理方式,选取服务单位提供阿勒泰市城市环卫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如属于上述企业需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3、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合法提供与采购内容相符的服务;
(2)、投标人须提供近期的缴纳税收证明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人投标还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具备提供本地持续服务的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1月05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恒达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阿勒泰市解放路4区22-1栋办公楼3楼302办公室)

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线下获取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至新疆恒达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5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阿勒泰市解放路4区22-1栋办公楼3楼306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5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阿勒泰市解放路4区22-1栋办公楼3楼306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以此为准: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勒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阿勒泰市团结南路

联系方式:0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恒达天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解放路4区22-1栋办公楼3楼306会议室

联系方式:159*****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城

电 话:159*****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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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环卫一体化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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