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餐饮经营服务团队合作意向征集

关于餐饮经营服务团队合作意向征集

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根据自营餐饮业务拓展需要,现需在所属服务区开展自营经营项目,自营经营项目包括餐饮、休闲饮品等业务,现向全国餐饮经营服务团队发出合作意向,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餐饮经营服务团队合作

(二)项目地点:沈海高速公路(福建段)大往服务区A区、东进服务区AB区、驿坂服务区B区、洛阳江服务区AB区。

(三)项目期限:大往服务区90天、东进服务区150天、驿坂服务区150天、洛阳江服务区150天。

二、餐饮经营服务团队资格要求

(一)餐饮经营服务团队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对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餐饮经营服务团队具有中餐经营服务经验且年营收达300万元及以上。

(三)由县级及以上地方餐饮协会推荐的餐饮经营服务团队。

餐饮经营服务团队必须具备(一)资格要求,(二)、(三)资格要求做为可选项,如具备采购方优先考虑。

三、提交材料内容

(一)餐饮经营服务团队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加盖公章)。

(三)餐饮经营服务团队具有中餐经营服务经验提供与餐饮单位合作协议、年营收达300万元及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由县级及以上地方餐饮协会推荐函。

四、提交材料要求

(一)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有限公司经营服务团队合作项目。

(二)上述材料要求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并按要求生成PDF文件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三)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四)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

(五)前来报名的合作方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合作方,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五、其他要求

此次经营服务团队仅做为项目管理合作采购,不做为项目承包,凡有意参加本次合作意向且具备履行本项目能力的合作方,请于2022年12月17日17:00之前将本项目所要求提交材料发送至采购人邮箱:fqjfglb@163.com,逾期无效。采购人在收到材料后,对其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合作方信用信誉等情况进行讨论提议,选择优质合作方,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不再另行发布采购公告。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福泉高速公路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9楼

联 系 人:魏先生电 话:138*****86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餐饮经营服务 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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