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宣传促销物资采购项目(2标段)招标公告
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宣传促销物资采购项目(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宣传促销物资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宣传促销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宣传促销物资采购项目;
2.2采购需求及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 项目说明 | 物资清单 |
2标段 | 瓶装水 | 瓶装水 |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2.4交货期:分批次供货,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0日内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即能够开具17%可抵扣增值税发票);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本项目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制造或供应能力、物流运送能力和货物包装、分发能力;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3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只接受一家投标人投标,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货物制造商或省级总代理开具的授权书;
3.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近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大厦1702室)报名。
4.2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件或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制造商或省级总代理的授权书(投标人为经销商时提供)。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2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大厦1702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黄金叶生产制造中心
联 系 人:郑先生
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
联 系 人:高先生、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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