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海关机房消防设施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酒泉海关机房消防设施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酒泉海关机房消防设施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9〕140号)等文件要求,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酒泉海关的委托,对“酒泉海关机房消防设施维修项目”通过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酒泉市新版)以邀请竞价方式进行招标,确定邀请甘肃华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甘肃金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酒泉凯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共三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文件编号:COCICC-ZFZG-2022号
二、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1、项目内容:酒泉海关机房消防设施维修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2、项目完成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本次采购内容的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3、质保期:参照产品相关行业标准。
三、招标预算金额:小写:¥*****.81元,大写:人民币陆万柒仟壹佰壹拾捌元捌角壹分。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的(正规税务发票,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6、供应商须提供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注意事项:
1、供应商资格证明相关文件需以扫描件形式(原件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上传至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酒泉市新版),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
2、供应商投标报价须包含货物运输、安装、税金及相关伴随服务的所有费用;
3、所有未尽事宜在招标活动结束后,中标供应商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签订中标协议。
4、竞价结束后,中标单位应提供详细的报价清单并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5、本项目成交后由中标单位负责施工,不得将工程分包或转包。
七、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4日17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17时00分。
八、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招标人:酒泉海关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937-*******
联系地址:酒泉市肃州区富康路33号
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于忠文
联系电话:152*****431
联系地址:酒泉市肃州区翠福园二号楼1-102号
中海建国际建设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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