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全面应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项目前端产品服务采购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采购公告

湖南全面应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项目前端产品服务采购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采购公告

湖南全面应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项目前端产品服务采购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12月14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湘财采计[2022]******

2、项目名称:湖南全面应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项目前端产品服务采购

3、最高限价:

市州版

最高限价

首年上线实施费最高限价20万,细则如下:产品使用费≦4万,系统实施费≦12万,数据迁移费≦4万(首年运维免费,如采购人需要驻点服务,由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自行协商驻点人员服务价格)

区县版

最高限价

首年上线实施费最高限价10万,细则如下:产品使用费≦2万,系统实施费≦6万,数据迁移费≦2万(首年运维免费,如采购人需要驻点服务,由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自行协商驻点人员服务价格)

园区版

最高限价

首年上线实施费最高限价5万,细则如下:产品使用费≦1.5万,系统实施费≦2万,数据迁移费≦1.5万(首年运维免费,如之前园区未建设系统,无数据迁移需求,此项不计费)

4、适用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湖南省各级财政部门可以共享使用本次征集结果。

5、框架协议的期限:1年(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最高限价(元)

简要技术要求

湖南全面应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项目前端产品服务(市州版)

******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1)

湖南全面应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项目前端产品服务(县区版)

******

湖南全面应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项目前端产品服务(园区版)

*****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为营利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供应商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法人的,应提交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记录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供应商应具有软件企业证书;

(2)申请供应商应具有与非税或电子票据相关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以上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并须于本次征集公告公示之日前取得,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4、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和“信用中国”网站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不寻求外部证据),查询时间为本项目资格审查当日,征集人对所有供应商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5、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加入框架协议申请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对申请文件的要求

时间:2022年12月14日8:00至2023年12月13日17:00(北京时间)

地点:长沙市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楼6楼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政府采购部。

方式:现场递交。

对申请文件的要求:详见附件2。

七、五、资格审查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实施政府采购,征集人为湖南省财政厅,采购人为湖南省各级财政局,服务对象为各级财政部门和执收单位。根据本项目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所设置的审核标准,所有标准均能满足的供应商即可入围。供应商入围后直接发布入围结果公告,不再签订书面框架协议。

六、入围产品升级换代规则

当入围产品相关规定调整时,入围供应商须按照最新的标准执行。

七、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

征集人将建立用户反馈和评价机制,接受对入围供应商履行框架协议和采购合同情况的反馈与评价。在协议有效期内,入围供应商有违约情形或被有效投诉的,一次警告,二次取消入围资格。

八、入围供应商的清退和补充规则

1、入围供应商的清退规则

1.1入围供应商存在《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取消其入围资格。

1.2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加入本项目开放式框架协议。

1.3开放式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可以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

2、入围供应商的补充规则

2.1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

2.2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九、履行合同的地域范围

本项目采用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实施政府采购,征集人为湖南省财政厅,采购人为湖南省各级财政部门,服务对象为各级财政部门和执收单位。

十、付费标准、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

1、付费标准

类别

审核项目

审核标准

付费标准

市州版

首年上线实施费最高限价20万,细则如下:产品使用费≦4万,系统实施费≦12万,数据迁移费≦4万(首年运维免费,如采购人需要驻点服务,由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自行协商驻点人员服务价格)

区县版

付费标准

首年上线实施费最高限价10万,细则如下:产品使用费≦2万,系统实施费≦6万,数据迁移费≦2万(首年运维免费,如采购人需要驻点服务,由采购人与入围供应商自行协商驻点人员服务价格)

园区版

付费标准

首年上线实施费最高限价5万,细则如下:产品使用费≦1.5万,系统实施费≦2万,数据迁移费≦1.5万(首年运维免费,如之前园区未建设系统,无数据迁移需求,此项不计费)

2、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与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协商确定。

十一、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征集人信息

名称:湖南省财政厅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1号

联系人:常先生

联系方式:0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蔡锷南路69号天辰腾达商务楼6楼政府采购部。

联系人:莫尧典、鹏驰

联系方式:07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非税收入 征集公告 产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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