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七星岩旅游度假区七星街南侧A座土地项目

肇庆市七星岩旅游度假区七星街南侧A座土地项目

  • 出租申请与承诺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我方(即出租方)已知悉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南方产权”)网站发布的南方产权交易规则,阅读并理解所载事项,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同意按照南方产权交易规则规定通过南方产权公开出租且支付足额服务费用,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关出租责任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出租标的公开出租,按本公告内容由贵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出租信息并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南方产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已对南方产权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南方产权的交易规则;

    5.标的出租后,我方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交接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无法交接或出租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出租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或无故不推进交易程序、无故不签订租赁合同,给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南方产权造成损失的,应当以设定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同等金额反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南方产权、意向承租方和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信息

    本次出租标的为位于广东七星岩旅游度假区一区七星大道七星街南侧项目内,占地面积约3220平方米,具体详见出租方提供的平面图,出租标的范围最终以出租方现场划定范围为准。权属文件为不动产权证(粤(2020)肇庆市不动产权第*******号)。证载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批发市场用地,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

    拟出租期限(年)截止至2037年12月31日权属人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道出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出租面积(㎡)3220出租用途 其他
    出租方肇庆市七星发展公司
    出租形式整体出租
    项目附件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pdf
  •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合法续存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2、意向承租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及失信记录:(1)如意向承租方为法人的,报名时需提供信息公告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查询页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页显示信息为准;(2)如意向承租方为非法人组织的,报名时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内容须包含“承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及失信记录,若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招租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3)如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报名时提供信息公告期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页截图,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信息为准;(4)如意向承租方为个体工商户的,报名时提供信息公告期内“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查询页截图,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显示信息为准;
    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

    1.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接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本出租标的出租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招租项目要求。

    2.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拟定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若承租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承租方须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及水电费押金5万元。

    4.租金、水电等其他费用和支付方式:租金及水电费按月缴交,承租方需每月1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及上个月水电费。从标的交付之日起,承租方须自行承担标的的物业管理费(如涉及)、公共能源费、水电费、热能、通讯及其它因使用标的所产生的全部费用;承担由经营所产生的员工工资及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增值税等税费等;必须按国家有关税收规定,依法纳税。

    5.租赁期间,承租方须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完善租赁区域内的消防设施,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保留消防通道,并签订《安全、消防管理协议》和《安全防火责任书》,按相关协议进一步明确出租方、承租方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约定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出租方有权进入标的进行检查,承租方应予以配合。如出租方发现任何违规现象或者任何安全隐患、有权要求承租方立即做出相应整改,承租方应立即整改并承担费用;否则、由此造成损失及法律责任均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6.租赁期间,承租方须严格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以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质量监督等规定依法开展经营;

    7.其他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文本。


    重大披露事项

    1.承租方承诺自行承担因出租标的下述现状导致的合同无效、合同纠纷等风险,不因出租标的下述现状或以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为由追究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任何责任:

    (1)本项目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出租方及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标的物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仅供参考,均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责任,亦不对标的物瑕疵作任何担保。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标的物现状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物现状和潜在风险及标的所在地交易涉及的法律法规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出租活动,并承担因本次出租活动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2)本次出租土地权属人为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道出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权属人与出租方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权属人于2022年10月28日出具《复函》同意出租方对出租标的对外进行分租(转租),租赁期截止至2037年12月31日。出租方按现状有偿租赁给承租方,由承租方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规划设计、建筑施工、验收等报建手续,出租方只负责协助;如有关部门规定该租赁土地必须按永久建筑物报建的,则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指定的产权单位申报;工程项目如须按相关规定履行公开招投标程序的,则按规定执行,工程建设所需资金及报建费用均由承租方独自承担,且工程建设资金须在签订施工合同前按工程预算金额划入双方共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按施工合同、建设进度由双方共同监管向施工单位支付。

    (3)本次出租标的涉及国有划拨用地,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缴纳相应费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及省、市相关消防、环保条例的规定。

    (5)本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环评、消防、街道租赁备案、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工商证照、经营用途的资格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承租方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保证金;承租方不得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告所示出租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出租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意向承租方须事先考虑该出租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的差异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3.本次出租标的出租用途仅限于零售商业、批发零售 。在租赁期间,若承租方要改变该标的用途,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经营许可后方可改变;承租方可将建筑物部分分租经营(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许可的经营范围);如承租方将标的物使用权整体转租给第三方的,则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提出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转租,且不能改变承租方对租赁合同的执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

    4.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后,视为已对出租标的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且接受,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5.标的目前由出租方肇庆市七星发展公司公司管理及使用,出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承租方移交标的。

    6.出租方给予承租方基本建设及装修免收租金期4个月。

    7.本次出租标的权属人为肇庆市端州区城西街道出头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权属人与出租方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权属人于2022年10月28日出具《复函》同意出租方对出租标的对外进行分租(转租),租赁合同由出租方肇庆市七星发展公司与承租方签订。

    8.其他情况详见广东虹宇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房地产土地评估报告》(粤虹宇房估字第B202*****0007号)、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不动产权证》(粤2022肇庆市不动产权第*******号)等相关文件。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承租须知:

    1.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

    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意向承租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违反资产承租申请或出租信息公告要求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资产出租操作规则》予以没收处理;意向承租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保证金在合格意向承租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保证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南方产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及承租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无须交易双方另行通知。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出租方及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租赁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保证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3.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资料进行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承租方提供补充资料。

    4.本项目不涉及优先承租权。

    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承租方;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承租方。南方产权将组织交易结果通知出租方与承租方,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5.承租方须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有关交易服务费用。承租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指定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资金用途”。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6.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对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意向并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的主体。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审核,并取得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


    是否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万元)10.******
    保证金保证事项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保证金处置方法
    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资金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账户用途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120*****2910501招商银行广州分行环市东路支行保证金及交易价款
  • 披露规则
    挂牌开始日期2022-12-14
    挂牌期(工作日)10
    挂牌结束日期2022-12-27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4个周期,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出租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
  •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1.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由出租方负责。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上述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本次出租标的若涉及划拨用地使用权的,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竞价组织、保证金处置、资金结算等交易程序严格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和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执行,请注意阅读和了解。

    4.如出租标的实际出租用途与证载用途不一致,将存在一定法律风险,请承租方谨慎考虑相关承租风险。承租后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先生(南方产权),梁先生(南方产权),马小姐(线下服务机构)
    联系电话020-********,020-********,0758-*******
    邮箱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中座七楼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
,肇庆市,肇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旅游度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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