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新办公楼家具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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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
2.1产品材质及质量通用要求
2.1.1所有家具尺寸规格作为投标参考,因各摆放场所情况不同,实际采购家具可能会根据现场情况对尺寸规格做细微调整,相关尺寸规格调整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2.1.1.1 材料:所有材料须符合环保要求,落地材质需防水防潮,五金配件要求采用优质五金配件。油漆必须为优质环保漆,粘合胶为环保型胶。
2.1.1.2 木工要求:高密度板制成的部位应进行封边处理;榫结合处不允许断榫;各种配件不得少件、漏钉、透钉。抽屉、推拉门均安装滑轨滚轮,保证灵活、轻巧。连接无间隙,牢固无松动感。
2.1.1.3 涂饰要求:产品表面漆膜不得有皱皮、发粘和漏漆现象。
2.1.1.4 所有主材、辅材、油漆、胶类均应符合国家现行环保要求;
2.2工艺要求
2.2.1 产品木材均经蒸汽脱脂干燥、定性处理,底漆五遍,具有防虫、防腐、防潮作用;
2.2.2 具有良好的光泽度和丰满度,无粒籽、气泡、流滴,静电喷涂。
2.2.3 五金配件内安装间隙小、精度高、开启灵活。
2.2.4 家具各部件为机械设备流水线生产,熟练技术工人精心组装,产品需经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检验所抽检合格。
2.2.5 所有家具的裸露边角必须进行圆弧处理,防止尖角造成划碰伤害。
2.3质量要求
2.3.1 选料、配料的树种、材质必须相同,色泽对称;凡未经处理且昆虫尚在继续侵蚀的木材及腐蚀材、死节材、活节材料一概不允许使用,材料要进行脱脂处理,有效地保证产品质量,达到色泽一致,防虫、防腐、防水、防挠曲变形。
2.3.2 必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和规定尺寸进行制作,线条清晰,结构合理,真材实料。几何尺寸必须准确无误,允许误差±1mm,平整、无啃头、锯痕,无明显的欠烂,角度准确,无长度大于3mm的波纹;榫眼结合必须做到斜正准确,榫肩与榫眼紧密胶合。胶压、胶拼件不准使用木质软硬不同的材料,加工的板面必须平整密合,同一胶拼件的板面、树种、颜色必须一致。板面不得有死节、裂缝、挠曲变形、颜色不同等缺陷,板式结构产品胶压时,不准用元钉在板面上定位,并应做到胶合严密,无流滴、脱胶现象,半成品材料抛光应先粗光,后细光,加工后的材料,应平整光滑。同一部件的形态、尺寸符合图纸要求不得有砂痕。
2.3.3门屉安装、开启灵活,左右上方缝隙在1.5mm-2mm之间,下方缝隙在2-2.5mm之间,中缝隙在1.8-2mm之间,同一产品两页以上的门在同一直线的缝隙一致;五金装配牢固,开启灵活,螺钉安装只允许用螺丝刀,严禁用锤安钉。
2.3.4 打磨、喷涂必须平整光滑,显本色木纹产品的内外表面、无油漆迹、胶斑及其他污物痕迹;产品底子处理的颜色与木质一致,底灰必须具有硬度和较强的附着力,打磨后的产品表面必须平整、光滑、线条清晰,内外无流挂的油漆、底灰,内外颜色一致,深浅均匀,具有良好的光泽度和丰满度。无粒籽、气泡、流滴、波浪痕迹。
2.3.5 家具的涂饰要求:同类家具的色泽一致,产品表面漆膜不得有皱皮、发粘和漏漆的现象,家具的不涂饰部位应保持清洁。
2.4 交货产品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相关标准:技术标准规范:
下列标准及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其他标准,如国家有最新版标准,以最新版标准为准。
1、质量及技术标准(包含并不限于)
GB/T 3324-2008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3325-2008 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T 3326-1997 家具 桌、椅、凳类主要尺寸
GB/T 3327-1997 家具 柜类主要尺寸
GB/T 3328-1997 家具 床类主要尺寸
QB/T1951.1-1994 木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
QB/T1951.2-1994 金属家具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
QB/T 2454-1999 家具五金 抽屉导轨 要求和检验
QB/T 1241-1991 家具五金 家具拉手安装尺寸
GB/T*****-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高密度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T*****-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QB/T1952.1-2003 软体家具 沙发
QB/T1952.2-2004 弹簧软床垫
QB/T2383-1998 餐桌餐椅
QB/T2384-2010 木制写字桌
QB/T2530-2001 木制柜
GB/T*****-2009 高密度纤维板
GB/T*****-2008 家具用皮革
GB/T9846-2004 胶合板
GB/T*****-2003 钢制书柜、资料柜通用技术条件
三、技术规格:详见规格型号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长沙市芙蓉区纬二路149号“原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
交货时间:2022年12月26日之前安装完成并验收完毕。
3.1投标人须说明家具在生产安装过程中,所采用的主要配件的名称及制造厂家,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说明书。所有产品上必须具备制造商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志标识,与产品不可分离且与报价一览表中标注一致。
3.2对于采购人提出的进度要求,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并在响应文件中制定切实可行的保证措施,相应费用应充分考虑到投标报价中。除合同文件另由约定,合同履行过程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人为响应前述进度要求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3.3投标人有义务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家具尺寸要求、功能要求以及相关影像资料完成家具图纸深化工作(如需要)并根据该图纸做出样品(如需要)供采购人确认,投标人成交后,应立即开展家具深化设计,期间要主动与采购人对接,获得采购人确认,所有过程不得超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的7个日历天。
3.4成交人在批量生产供货前,需根据采购人要求向其提供样品进行确认,采购人确认合格后,成交投标人方可批量生产制造、供货并进行安装调整摆放。
3.5有关涉及家具行业规范类的家具生产指标,比如行业性比例指标、常规公认的尺寸指标等,最终的把关责任,均属专业问题,该类指标的把控最终责任仍由投标人负责,比如椅子大小比例失调、餐桌高低尺寸明调失调等明显违背家具行业生产指标的结果,不能出现由于采购人签字就由采购人承担二次生产成本的责任。
3.6投标人还须保证,在保修期满后三年内以优惠价格供应家具正常使用所必需的其他配件,列出清单,标明名称、单价,其费用在响应文件中列明,但不包括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3.7投标人应保证对其提供的家具及其制造工艺享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对由此引起的第三方要求承担全部责任。
六、验收标准:验收方法:按简易流程验收。
七、其他要求:付款方式:项目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并移交相关技术资料完毕后支付合同总金额。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签: 新办公楼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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