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部门与公众意见征集】关于征求《智慧农国综合体(菜专场)项目协议书(征求意见稿)》
【面向部门与公众意见征集】关于征求《智慧农国综合体(菜专场)项目协议书(征求意见稿)》
???关于征求《智慧农国综合体(菜专场)项目协议(征求意见稿)》意见。对外公开发布征求意见,请认真研读,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1月25日下班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扫描件形式发送,无意见也需书面反馈。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namespace prefix = o />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灵城镇解放中路49号灵璧县商务局办公室。来信请注明“《智慧农国综合体(菜专场)项目协议(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bxswj2020@163.com
??3、电话方式:联系电话:*******
关于征求《智慧农国综合体(菜专场)项目协议(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
为打造乡村振兴样板,塑造乡村振兴龙头,推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优化公共资源配置,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实现“多规合一”融合发展。灵璧县人民政府与新农汇安徽置业有限公司开展,投资建设智慧农实综合体(菜市场),根据安排,我局牵头制定《智慧农国综合体(菜专场)项目协议书。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结合本单位职能,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相关修改意见建议务必于11月25日下午下班前,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LBXSWJSMG@163.com,无意见也需书面反馈。
联系人:钱立加,电话:*******
附件:1.需反馈意见单位名单
2.征求意见表
??????????????????????????灵璧县商务局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1:需反馈意见单位名单
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应急局、县消防大队、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水利局、各乡镇(开发区)政府。
附件2:?????????征求意见表
征求意见稿 名 称 | 《智慧农国综合体(菜专场)项目协议(征求意见稿)》 |
意见建议 | (单位盖章) |
单位负责人 意见 | 年 月 日 |
备注 |
一、政策背景
2021年06月11日,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发布《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要求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健全农村流通网络,鼓励企业通过自建、合作等方式,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推动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融合,改善乡镇消费环境。引导乡镇商贸中心向周边农村拓展服务,满足农民消费升级需求。
二、起草过程
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客观要求,进一步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优化公共资源配置,集约高效利用土地,灵璧县人民政府拟于新农汇安徽置业有限公司开展合作,在灵璧县若干乡镇投资建设智慧农贸综合体(菜市场)项目,该项目本着专业人干专业的事,引进品牌化、集团化、规模化专业公司及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管理模式,以服务“乡村振兴”国家战略为己任,立足“两新”融合发展、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运用市场化因素建设智慧农贸综合体(菜市场),推进我县的乡村文明建设。
三、建设预期目标
新农汇控股于2021年通过国有股份改革后由中国建材集团控股成立的集团公司,主要产业为农贸市场综合体(商业综合体,商业中心)的开发和运营。业态主要为星级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配套商业,休闲娱乐,助农电商等。
该公司计划在宿州市灵璧县下辖各乡镇建设8个集智慧农贸管理系统、智慧农贸超市、5G3D裸眼影院、儿童乐园、电商孵化基地、老年健身中心、家居、家电、美食广场、商业步行街等为一体的智慧农贸综合体。8个智慧农贸综合体全部建成后,可全方面保障各综合体物价平稳及食品安全,优化城镇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确保零售商户的增收,纳税可达8000万元,解决就业4000余人。
四、《项目协议书》征求意见情况
2022年11月,我局就《项目协议书》征求24家单位意见,收到9家镇(开发区)和2家县直单位反馈,我局充分吸纳了相关单位反馈意见,并对协议书进行了修改。该《项目协议书》已提请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市监局公平竞争审查,根据审查情况进行了修改。现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灵璧县人民政府 新农汇安徽置业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智慧农贸综合体(菜市场)
项目协议书
(送审稿)
甲 方:灵璧县人民政府(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 址:
乙 方:新农汇安徽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张平平职务:执行董事
住 址: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南湖路589号卡尔森国际创新产业园6号楼104室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相互支持、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宗旨,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宿州市灵璧县投资建设新农汇智慧农贸综合体(菜市场)项目有关事宜签署投资协议:
一、投资项目背景
新农汇农贸综合体项目以服务“乡村振兴”国家战略为己任,立足“两新”融合发展、美丽乡村建设,与当地政府合作,打造社会效益远高于商业价值的基础性、平台性、普惠性、扶农性项目,通过发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资源优势,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打造乡村振兴样板,塑造乡村振兴龙头,推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优化公共资源配置,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实现“多规合一”融合发展。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新农汇智慧农贸综合体(菜市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计划总投资8亿元,项目选址在宿州市灵璧县下辖各乡镇,用地总面积约200亩(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单个智慧农贸综合体(菜市场)面积20-35亩,具体选址根据落户地实际情况及需求在确定。项目计划在宿州市灵璧县下辖各乡镇建设8个集智慧农贸管理系统、智慧农贸超市、5G3D裸眼影院、儿童乐园、电商孵化基地、老年健身中心、家居、家电、美食广场、商业步行街等为一体的智慧农贸综合体(菜市场)。8个智慧农贸综合体(菜市场)全部建成后,可全方面保障各综合体物价平稳及食品安全,优化城镇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确保零售商户的增收,纳税可达8000万元,解决就业4000余人。项目建设期为12-16个月。
(三)项目功能
投资建设智慧农贸综合体(菜市场),打造‘1+N’式线下综合服务平台,以资本下乡为引领,文化下乡为入口,教育下乡为根本,打造电商下乡的驿站,科技下乡的渠道,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项目选址及确认
项目选址为宿州市灵璧县下辖各乡镇适合项目建设的位置,单个智慧农贸综合体(菜市场)选址根据落户地实际情况及市场需求再确定。
(五)周边配套
1.甲方应根据自身条件及地方情况,自行配置周边配套设施。
2.甲方同意乙方无偿公共使用项目周边的道路、广场及其他公共设施。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具体且明确告知乙方可供项目用地面积和用于建设的土地指标,并责成项目落户地做好项目落户工作。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成立以县领导为组长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及时解决乙方在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同时指定项目服务单位协助乙方在宿州市灵璧县项目公司办理注册、立项及后期单个农贸商业综合体立项报批等手续,确保项目能顺利实施。
3.负责乙方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鉴审评估。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建设用地规模负责资金及时到位和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由乙方筹措。
2.项目的设计、规划及建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环保及菜市场规范等要求,在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因拖欠农民工、职工工资和重大涉诉造成群体信访事件以及违法、违约行为产生的事件和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
3.乙方有义务做好宿州市灵璧县范围内智慧农贸综合体(菜市场)的整体开发规划,并维护开发秩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将项目开发权进行转让。
(三)如果因为不可抗力、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单方面原因导致项目方案审批、土地获取、证照办理、报批报建、建设协调、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等行政审批手续延后而影响项目开发建设进度,乙方无需承担延期开、竣工、土地闲置等方面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宜
(一)乙方在宿州市灵璧县完成项目总体规划方案,并成立项目新公司后,项目新公司与灵璧县人民政府就单个农贸综合体项目另行签订投资协议,在项目公司参照单个农贸市场用地公开竞价并成交后协议生效,并严格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向甲方履行合同义务。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若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全部或部分约定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乙方未按协议约定启动项目建设的,本协议自动解除,互不承担责任,双方不再履行解除协议手续,本协议自动终止。
(六)本协议签订后,双方需严格本协议履行。一方建设和运营未达到规范要求或协议约定内容标准、擅自转让经营权等行为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追究违约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灵璧县司法局、灵璧县商务局各备存一份。双方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标签: 综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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