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关于征集2023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

索引号:********X/2022-*****体裁分类: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发文日期:2022-12-1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文号:
时效: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
  • 发布日期:202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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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局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充分发挥标准化推动打造“七大都市”技术支撑作用,加快构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先进标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范围

(一)制定范围。为满足我市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制定市级地方标准。重点领域:冰雪产业(包括冰雪文化、冰雪旅游、冰雪体育、冰雪装备),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标准,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基层治理,智能制造,养老服务,营商环境,黑土地保护和利用,农业种养殖等。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原则上不予立项。

(二)修订范围。现行有效地方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应提出修订立项申请:

1.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2.涉及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发生重大变化的;

3.关键技术、适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4.应当及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1、《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2、《2023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地方标准项目汇总表》;

3、标准前期研究形成的科研报告、调研报告、试验验证报告、统计分析报告(有研究基础的项目提交);

4、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及知识产权持有人授权文件(涉及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问题的项目提交),未提交的视为申报单位确认申报项目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

(二)材料提交程序

1、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和申请,提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2)、标准草案(可选交)和标准前期研究形成的科研报告等相关材料(可选交),由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归集、合并和汇总。凡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未签署意见并盖章的,将不予受理。

(二)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情况和特殊需要,按照系统性、协调性、科学性的要求,对征集项目进行遴选,列出重点项目,按优先顺序排序后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和提交申请材料。

(三)市市场监管局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消费者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方面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查,对立项申请是否符合地方标准的制定事项范围进行审查。根据调查结果及审查意见,制定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计划。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的地方标准项目应符合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的规定,适应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项目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并做到与有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二)申报项目涉及其他行业,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向其他行业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发函征求意见或召开协调会进行沟通协调,形成一致意见后提交协调情况与协调结果有关材料。

(三)立项计划下达后,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应当在下达计划后 18 个月内完成标准制修定工作。各单位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内容,确需更改标准名称、申请延期、变更起草人员的,应当按项目申报原渠道逐级报批,提请更改或变更。

(四)各单位请于2023年1月29日前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2023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地方标准项目汇总表》和拟立项标准草案等相关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两份)报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将电子版发至邮箱:rjq0451@126.com。

联系人:苏向东、梁仙玉,联系电话:0451-****************,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61号,邮编:******

附件:1.附件1项目建议书.docx

2.附件2项目汇总表.docx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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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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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局属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充分发挥标准化推动打造“七大都市”技术支撑作用,加快构建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的先进标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修订范围

(一)制定范围。为满足我市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制定市级地方标准。重点领域:冰雪产业(包括冰雪文化、冰雪旅游、冰雪体育、冰雪装备),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标准,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基层治理,智能制造,养老服务,营商环境,黑土地保护和利用,农业种养殖等。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原则上不予立项。

(二)修订范围。现行有效地方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应提出修订立项申请:

1.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2.涉及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发生重大变化的;

3.关键技术、适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4.应当及时修订的其他情形。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1、《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2、《2023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地方标准项目汇总表》;

3、标准前期研究形成的科研报告、调研报告、试验验证报告、统计分析报告(有研究基础的项目提交);

4、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及知识产权持有人授权文件(涉及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问题的项目提交),未提交的视为申报单位确认申报项目不涉及知识产权问题。

(二)材料提交程序

1、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建议和申请,提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见附件2)、标准草案(可选交)和标准前期研究形成的科研报告等相关材料(可选交),由市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归集、合并和汇总。凡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未签署意见并盖章的,将不予受理。

(二)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情况和特殊需要,按照系统性、协调性、科学性的要求,对征集项目进行遴选,列出重点项目,按优先顺序排序后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和提交申请材料。

(三)市市场监管局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消费者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方面的实际需求进行调查,对立项申请是否符合地方标准的制定事项范围进行审查。根据调查结果及审查意见,制定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计划。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的地方标准项目应符合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的规定,适应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项目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并做到与有关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禁止通过制定产品质量及其检验方法地方标准等方式,利用地方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

(二)申报项目涉及其他行业,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向其他行业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发函征求意见或召开协调会进行沟通协调,形成一致意见后提交协调情况与协调结果有关材料。

(三)立项计划下达后,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应当在下达计划后 18 个月内完成标准制修定工作。各单位不得擅自变更项目内容,确需更改标准名称、申请延期、变更起草人员的,应当按项目申报原渠道逐级报批,提请更改或变更。

(四)各单位请于2023年1月29日前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2023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地方标准项目汇总表》和拟立项标准草案等相关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两份)报至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将电子版发至邮箱:rjq0451@126.com。

联系人:苏向东、梁仙玉,联系电话:0451-****************,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新阳路61号,邮编:******

附件:1.附件1项目建议书.docx

2.附件2项目汇总表.docx

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地方标准制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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