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亮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雪亮工程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雪亮工程二期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1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9,954.87
采购需求:
基于朝阳市立体防控监控综合治理形势的需要,龙城区政府计划在区内各大型小区、商业中心、治安敏感地段等区域安装配备监控摄像机,利用运营商传输资源,打造龙城区立体防控视频监控系统(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365天,合同履约期限:5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5日 08时30分至2022年12月21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1月05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云直播平台观看方式。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直播入口”进行观看。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市龙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五段61-59号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中意(辽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文化路五段99E30C号楼214室
开户行: 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天地支行
账户名称: 中意(辽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爱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