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亿东别苑小区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关于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亿东别苑小区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望奎县亿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2年11月2号收到你公司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亿东别苑小区二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相关资料。经审查和研究,我局认为你单位提供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我局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3.09公顷。

(二)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执行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防治指标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98%,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止措施安排。

(五)同意方案水土保持总投资54.99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00元(计费面积*****.00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切实落实“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

(三)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请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

(五)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七)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你公司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望奎县水务局

2022年11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亿东别苑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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