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文环境地质调查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文环境地质调查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文环境地质调查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文环境地质调查院
行政区域西夏区公告时间2022年12月14日15:1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1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夏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光耀中心B座19楼1901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2月26日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夏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光耀中心B座19楼1901室)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佳
项目联系电话138*****051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文环境地质调查院
采购单位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北街2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敬忠0951-*******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光耀中心B座19楼19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任佳 138*****051

项目概况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文环境地质调查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D-2022-75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文环境地质调查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折扣率

成交供应商数量

备注

一标段:蔬菜类、水果类、米面、食用油、调料干货类、肉类

1

蔬菜类、水果类、米面、食用油、调料干货类、肉类等

“宁夏四季鲜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公众号”发布价格为基准价的下浮率

1家

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二标段:各类副食品

1

牛奶、酸奶、五谷杂粮类、干货类、食糖、糖果、罐头、乳制品、蜜制品、饼干、糕点、小食品等其它副食品

以就近大型商超当天的价格为基准价的下浮率

1家

数量合计:

2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餐饮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号要求,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2.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3.3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3.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页面截图(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3.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注3.4、3.5、3.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邮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发送至**********@qq.com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成功后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光耀中心B座19楼19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光耀中心B座19楼19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文环境地质调查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D-2022-75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文环境地质调查院职工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0

最高限价(如有):0元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折扣率

成交供应商数量

备注

一标段:蔬菜类、水果类、米面、食用油、调料干货类、肉类

1

蔬菜类、水果类、米面、食用油、调料干货类、肉类等

“宁夏四季鲜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公众号”发布价格为基准价的下浮率

1家

详见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二标段:各类副食品

1

牛奶、酸奶、五谷杂粮类、干货类、食糖、糖果、罐头、乳制品、蜜制品、饼干、糕点、小食品等其它副食品

以就近大型商超当天的价格为基准价的下浮率

1家

数量合计:

2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餐饮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号要求,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2.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

3.3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提供《资格承诺函》);

3.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页面截图(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页面截图(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注3.4、3.5、3.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邮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qq.com%EF%BC%8C" ignore="1">加盖鲜章发送至**********@qq.com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成功后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光耀中心B座19楼1901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光耀中心B座19楼19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局(http://www.nxdizhiju.cn/)。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文环境地质调查院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北街235号                   

联系方式: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光耀中心B座19楼1901室                  

联系方式:138*****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佳

电话:138*****051     

代理机构:宁夏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4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文环境地质调查院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丽子园北街235号        

联系方式:李敬忠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震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光耀中心B座19楼1901室            

联系方式:任佳 138*****0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佳

电 话:  138*****051

 

标签: 食材配送 职工食堂 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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