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蓬莱卫生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和免散瞳眼底照相机等设备公开选型公告

安溪县蓬莱卫生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和免散瞳眼底照相机等设备公开选型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安溪县蓬莱卫生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和免散瞳眼底照相机等设备公开选型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采购单位安溪县蓬莱卫生院
行政区域安溪县公告时间2022年12月14日15:14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7日15:30
预算金额¥9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595-********
采购单位安溪县蓬莱卫生院
采购单位地址安溪县蓬莱镇横街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188*****901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申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路328号万兴大厦五楼5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陈、0595-********

  福建省申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溪县蓬莱卫生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安溪县蓬莱卫生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和免散瞳眼底照相机等设备公开选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安溪县蓬莱卫生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和免散瞳眼底照相机等设备公开选型

项目编号:FJSF-XX*******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59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溪县蓬莱卫生院

采购单位地址:安溪县蓬莱镇横街3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188*****9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申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0595-********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路328号万兴大厦五楼501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建省申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溪县蓬莱卫生院的委托,对安溪县蓬莱卫生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和免散瞳眼底照相机等设备公开选型,欢迎应询供应商提供符合医院要求的应询产品。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安溪县蓬莱卫生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和免散瞳眼底照相机等设备公开选型

2.项目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主要用途

功能需求

预算金额(万元)

1

体外冲击波碎石机

1台

用于泌尿系(肾、输尿管、膀胱)结石、胆囊结石的治疗

1、冲击波源

1.1、配置最新多面体声学透镜聚焦电磁式冲击波源

1.2、冲击波源配有智能化负压(即抽真空)装置

1.3、第二焦点聚焦范围:径向±7.5mm、轴向±40mm

1.4、第二焦点高度130mm

2、B超双定靶系统

2.1、一键式焦点可视化智能自动快速定靶控制系统

2.2、电动定靶系统

3、操作系统

3.1、液晶触摸屏操作和显示

3.2、冲击波脉冲波形实时显示

3.3、无障碍定靶、碎石换向装置,主机原地旋转90°

3.4、治疗床三维六向运动,X、Y、Z方向运动幅度分别为:≥150mm、≥150mm、≥250mm

4、要求配套:彩色多普勒超声波诊断仪 1台

4.1、具备在线教学功能,含动画显示语音讲解,能满足开展新的临床应用需求。

4.2、无针、卡式探头接口:≥ 3个。

65

2

免散瞳眼底照 相机

1台

用于眼底检查时,通过瞳孔观察眼睛内部的视网膜﹑视神经和黄斑等的治疗

1、国产品牌

2、屈光矫正范围:

无屈光度补偿镜片:-13D~+12D

采用近视补偿透镜:-33D~-12D

采用远视补偿透镜:+11D~+40D

3、显示屏:≥10.4英寸,360°旋转触控屏

4、尺寸:≤272-383(W)*464-660(D)*512-700(H) mm

5、重量:≤18kg

25

二、应询供应商资格

1.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中选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具备下列资质证书:

(1)《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2)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产品备案》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复印件,证件必在有效期内(加盖单位公章)。

6.供应商须符合安溪县卫生健康局安卫发[2020]125号文件要求

(1)应询供应商如实全面提供应询产品的功能、参数、彩页等详细介绍资料。

(2)应询供应商在2022年1222日17:30前需向代理机构提供应询产品近3年来在国内市场销售最低价证明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放弃参选。

最低价证明文件清单(需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应询供应商提交合同原件,该合同原件于选型论证会结束后退还):

1)应询供应商拟参选产品的品牌、型号;厂家和应询供应商联系信息(驻地联系人、电话、地址、邮箱);未提供视为放弃参选。

2)①国内市场有销售的:应询产品近3年来在国内市场的销售最低价的销售合同复印件及原件或应询产品近3年来在国内市场的销售最低价的中标公告查询截图及网址。

②国内市场未销售的:定价说明及最低价格承诺。

注:应询供应商根据自身拟参选的产品情况选择提供①或②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视为放弃参选。

3)应询产品因配件等原因,应询价格与市场销售最低价存在差异的,应附有关说明及各配件市场销售最低价,并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及原件或中标公告查询截图及网址。

注:应询供应商根据自身拟参选的产品情况提供,如没有应询价格与市场销售最低价存在差异的情况,可不提供。

(3)其他注意事项:

1)代理机构将在选型论证会前,指定专人对应询供应商提交的产品市场销售最低价真伪进行核实,并在选型论证会上公布核实情况,对提供虚假情况的取消应询资格并报告采购单位。

2)如应询供应商或厂家弄虚作假或未能兑现承诺的,将予以取消参与投标资格并按失信行为予以处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选型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选型,否则均作为无效应询供应商。

8.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不允许该供应商参与选型。

9.按选型公告文件规定成功报名。

三、报名及选型公告文件索取办法

1、选型公告文件公告期限及报名时间:2022年1214日至2022年122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

应询产品近3年来在国内市场的销售最低价及销售合同等相应佐证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22日17:30时(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领购选型公告文件即登记报名,选型公告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一经售出,谢绝退还。选型公告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3、选型公告文件领取地点: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路328号万兴大厦五楼501室(福建省申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递交应询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2022年1227日15:30时。

五、递交应询响应文件及评地点: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路328号万兴大厦五楼501室(福建省申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有关本次设备选型的相关信息(包括选型公告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上发布,请潜在应询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七、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 电话:0595-********

采购联系人: 李先生电话: 188*****901

二、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7日 15: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眼底照相机 体外冲击波 碎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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