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时空数据共享平台(二期)项目-2022-12-1415:48:26
鄞州区时空数据共享平台(二期)项目-2022-12-1415:48:26
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工大数据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鄞州区时空数据共享平台(二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鄞州区时空数据共享平台 (二期)项目 | 1批 | 详见“第五部分 招标内容清单及具体要求” | 341万元 |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招标代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招标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标书费: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把投标报名函的电子版于2022年12月21日16:00前提交给招标代理。邮箱:**********@qq.com,投标报名函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标书费由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采购代理机构处,如未缴纳将被拒绝投标。
3、如有招标文件的补充资料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4日9时00分止
七、投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八、开标时间:2023年1月4日9时00分
九、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电子指示屏】
十、投标保证金:******.00元
投标人应于2023年1月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等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银 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州银行)
账 号: 623*****200********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574-********,传真:0574-********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则按《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YZ-QTJY(2022)-363”,如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子包)缴纳保证金的,还需要注明标段号(子包号),未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号(子包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3、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方交纳投标保证金。
十一、招标人
招标人:宁波市鄞工大数据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方式:0574-********
十二、招标代理公司:
名 称:浙江中基正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联 系 人:方芸、史维、吕勇
电 话:0574-********
传 真:0574-********
十三、监管单位: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568号
联 系 人:吴老师
电 话:0574-********
标签: 数据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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