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河西管理部房屋租赁招标公告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河西管理部房屋租赁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项目)

采购人: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河西管理部房屋租赁
采购的项目内容: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采购的项目的说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河西管理部位于天津市河西区永安道2号的青年创业广场。房屋主体共六层,产权单位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2005年房屋产权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天津市青年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该房屋一至六层租赁合同,同年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房屋租赁权人(天津市青年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该房屋一、二层部分房屋的租赁合同,用于河西管理部营业。租赁日期自2005年7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目前原租赁合同期限已到时,同时租赁权人发生变更,原租赁权人(天津市青年创业服务有限公司)不在对该房屋进行续租。2015年3月天津巨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与该房屋产权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签定了该房屋一至六层租赁合同,成为房屋租赁权人。现拟向该房屋租赁权人(天津巨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租赁一至三层部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约1374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7 年,即从2015年5月1日至 2022 年4 月30 日。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 天津巨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为该房屋合法出租权人。
2、 自2005年7月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河西管理部租赁河西青年创业广场进行营业,该房屋地理位置优越,周围交通便利,便于广大单位及职工前来办理公积金业务。现由于原合同到期,需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唯一供应商:天津巨晖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海丰物流园7区2单元-208)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此项不限制专业人员人数及工作单位,但职称应至少为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
以上论证观点客观准确、技术严谨,结合工程现况及业主近远期利益,我们认为应予以采纳。
姓名 高级职称 单位
1、田春红高级会计师 天津倚天会计师事务所
2、唐晓红高级会计师 天津倚天会计师事务所
公示的期限:2015年6月9日至6月15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综合部,********
财政部门: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4号,采购处,********转采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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