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施工
(二次发布)招标公告
康县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已于2015年5月29日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因无投标人报名,不符合开标条件,现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康县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基本口粮田12899亩,其中:梯田面积9029亩(即土坎梯田8449亩,石坎梯田380亩,预制埂坎梯田200亩),土壤改良3870亩。
3、建设地点:康县太石乡、豆坪乡、平洛镇、大堡镇、大南峪乡、迷坝乡、长坝镇、城关镇、豆坝乡、两河镇共10个乡镇54个行政村。
4、资金来源:国家补助资金及群众投劳及其他资金。
二、招标范围:本项目实施方案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三、报名须知:
1、投标人须具有水土保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基本口粮田施工经验和业绩的独立法人机构(资质不限);并具有近年同类工程施工业绩;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证书、拟派施工建造师(或项目负责人授权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或相关其它证件。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原件核查后退回。
3.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5年6月9日上午8:30时-2015年6月15日下午17:30时(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陇南市农牧大厦农科所九楼);
4.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2015年7月2日下午15:30时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陇南市农牧大厦农科所九楼);
5.招标文件成本费300元,由招标代理单位在报名时收取;
6.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中第四条规定,投标单位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康县水土保持局
联系人:蔺志强
联系电话:
139*****216办公地址:康县城关西街109号
招标代理单位:甘肃陇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奋钰
联系电话:
138*****588办公地址:甘肃省陇南市武都区商贸西街统建红3号楼三楼
监督单位:市公管办电话:
****-*******市水保局电话: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