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杨河水库水土保持工程招标公告
白杨河水库水土保持工程招标公告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受阜康市白杨河水库建设管理处委托,对阜康市白杨河水库水土保持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阜康市白杨河水库水土保持工程
二、项目编号:招字[2015]07号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施工地点:阜康市白杨河水库
项目内容:滴灌工程的设备及安装,供水工程,量水渠工程,道路及绿化工程及管理站房(详见清单)
工期要求: 2015年7月5日开工,2015年10月12日竣工
总工期:100天(日历日)。
工程投资额:*******.00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工作内容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五、投标单位报名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投标人报名要求:由授权委托人为拟选派的注册建造师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自治区水利厅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一项;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并携带原件确认。
六、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6月8日10:00时-2015年6月12日20:00时在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康市准噶尔路237号)报名。(节假日除外)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5年6月13日—2015年6月19日(节假日除外)。
八、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在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康市准噶尔路237号)换取缴纳凭证并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需带U盘)10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22万元整;必须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阜康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现金和其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账户单位:阜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名称:阜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十、招标时间:2015年7月2 日上午12:30(北京时间)于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大厅(阜康市准噶尔路237号)开标,请各投标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有效证件参与开标。
十一、开标地址:阜康市准噶尔路237号
招 标 地 点: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大厅
十二、联系方式: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晶 联系电话:********136
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晶英 联系电话:****-*******
新疆新世纪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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