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社会团体公务车辆定点维修招标公告
经昌吉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批准,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定点车辆维修服务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JSCG-FW2015-011
二、招标内容
确定2015-2016年度昌吉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务车辆定点维修(单次维修500元以上)服务商
一标段:昌吉市辖区汽车4S店服务企业
二标段:昌吉市辖区汽车修理厂
三、简要说明:
此次招标项目,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为在业内有良好的业绩记录、较好的优惠条件、素质高的汽车修理企业,对招投标文件若有疑义,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我中心将以同样形式予以答复。
四、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一标段: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以上汽车维修行业资质、《品牌汽车经销商授权书》,并在昌吉市设有维修厂且为昌运管字(2015)92号文件《关于公示昌吉州2014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的通知》考核等级评定为AA级以上(含AA级),及2014年未参加考核并在2015年5月31日之前经州运管局登记许可的企业,具备参加本次投标的资格。
二标段: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除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以上汽车维修行业资质,并在昌吉市设有维修厂且为昌运管字(2015)92号文件《关于公示昌吉州2014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的通知》考核等级评定为AA级以上(含AA级),及2014年未参加考核并在2015年5月31日之前经州运管局登记许可的企业,具备参加本次投标的资格。
上述证件需提供原件或经公证处公证的复印件、影印件。另:《品牌汽车经销商授权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携带单位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的原件。
以上资质查验文件需单独提交(资质查验文件不接受二次提交,即公证处在现场查验时,投标商应当一次性提供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证件)
3、在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合格的单位。
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15年6月6日—2015年6月25日(不含节假日)凭投标人上述证书原件领取
2、领取地点:昌吉市长宁路17号市财政局五楼政府采购中心
3、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4、标书费用﹕不收取
5、联系人:温海蓉 周弋扬
联系电话:****-******* ****-*******
六、投标
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6月26日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昌吉市长宁路17号市财政局一楼招投标室。
七、开标
开标日期:2015年6月26日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昌吉市长宁路17号市财政局一楼招投标室。
特此公告。
昌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五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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