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项目采购询价函
经萍乡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就其空调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XPX2015-128
(二)采购内容:
序 号 | 商品名称 | 采购预算(元) | 技术参数及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总计(元) | 备注 |
1 | 挂式1.5P 空调 | 1.5280 | 见附件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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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柜式5P空调 | 见附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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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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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款。售后服务:保修6年。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技术参数偏离表、详细价格分项明细表、询价供应商承诺函、售后服务承诺
(五)凡是以邮寄方式参加的询价文件须单独封装,并标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能以邮寄专用袋为询价文件的密封袋,且邮寄面单上也须注明项目编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六)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相同的由采购单位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七)中标单位来我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与采购单位签合同。中标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中标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交货地点在萍乡。
(八)请将报价单填写完整后及相关资料于2015年6月15日上午11:00点钟之前密封至萍乡市公园路富丽大厦三楼政府采购分中心。
(九)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名称: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刘银凤 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瑞玲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萍乡市公园路富丽大厦三楼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6月8日
附件:
空调技术参数
1、挂机1.5P。能效比3.28、能效等级3级、额定制冷量3300瓦、额定制热量3600瓦,电铺热1000瓦,电源规格(PH-V-H2)(1-220-50)、额定功率制冷1005瓦、制热1010瓦;运行噪音DB(A)静音寅低档--高档24.5—37、室外小于等于50;适应面积:15—22M2;循环风量600M3/N。
2、5P柜机。能效比3.39、能效等级2级、额定制冷量1200瓦、额定制热量13700(17200)瓦,电辅热3500瓦、电源规格(PH—V—H2)(3—380—50)、额定功率制冷3540瓦、制热3870(7370)瓦;运行噪音DB(A)静音寅低档—高档44—50、室外小于等于60;适应面积:55—85M2;循环风量2000M3/N。
询价供应商承诺书
萍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自愿参与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要求郑重承: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二、全面履行询价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三、我方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贵。
四、我方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贵方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五、我方如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自愿接受解除供应商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1-3年内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所提供的中标货物的价格高于同期同质的市场价。
2、不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3、提供虚假发票。
4、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
5、违反承诺书其他规定。
六、如我方所投报价高于市场调查价,采购人有权不采购我方产品。
七、如我方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我方进行赔偿。
八、我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对产品的要求。
九、本承诺书经我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承诺方法定人: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年 月 日
2015-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