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站亭工程招标公告

公交站亭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兴市运输管理处公交站亭工程已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泰发改投[2015]216号 批准建设,现委托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文江路、文昌东路、济川南路(具体分布详见招标文件)
(2)工程概况: 30座10米长港湾式公交站亭(3)投 资 额:约190万元。
(4)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2015年10月31日前必须完工)。
(5)资金拨付:本项目的中标单位将获得最高84个月的公交站亭广告经营权,中标人通过广告经营获得的收入用于该项目的建设施工,以及经营权内的维护、管理、保洁等,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图纸中注明的公交站亭的建设施工以及后续的维护、管理、保洁;广告经营发布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广告经营)、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100万元的银行存款或用于该项目的银行贷款资信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的。
(2)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6 月 8 日起至 2015 年 6 月 13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1:30 时,下午 2:30 时至 6:00 时至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3室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根据泰建招〔2013〕2号《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①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投标事务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的格式按照泰建招[2014]8号文规定)。
注:有关投标事务负责人相关规定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授权委托书格式请登陆www.txcetc.com查询(泰建招〔2013〕2号《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
5. 本工程为资格后审,审查内容和评标办法见附件。
6.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
2015年 6 月 8 日起,2015年 6 月 13 日止。
7.投标人参加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的递交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事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同时递交;
(2)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见泰兴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泰兴市运输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润泰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地 址: 泰兴市交运局 地 址:泰兴市行政服务中心513室
邮 编:225400 邮 编:225400
联 系 人: 张庆 联系 人:郁琴
电 话: 139*****666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jsrtzx@163.com

2015年 6 月 8 日


附件一: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审查内容: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广告经营)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由银行出具的投标企业的100万元银行存款或用于本项目的银行贷款资信证明;
5、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6、最近2年(2012、2013或2013、201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原件及复印件);
7、由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交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附件二: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人,具体如下:
1、资格审查: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内容进行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进入下一步评审。
2、所有有效投标人的广告发布权时间按由低到高排列,评标委员会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不止一个时,则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确定排序。
3、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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