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东县南城区综合改造项目汽车站
搬迁、地下停车场建设
设计招标公告
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桂东县城市
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
对桂东县南城区综合改造项目汽车站搬迁、
地下停车场建设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
开招标,本项目已由桂东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桂发改发【2014】88 号、【2015】
44号文批准建设,由桂发改招核【2015】44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
来源为单位自筹,设计基础资料已经收集完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桂东县南城区综合改造项目汽车站搬迁、
地下停车场建设设计。
2.
工程概况:该项目施工建设投资约 7000 万元。该项目主要在县城规划区
范围内新建一座二级客运站,建筑面积 4996 ㎡,建设地面停车场,停车位
95
个,并配套建设汽车站给排水、供电、绿化,公共通道等附属设施;地下二层停
车场建筑面积
27932
㎡,设停车位
2031
个;商业门店
50
个,新建停车辅助用
房建筑面积
400
㎡。
3.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4.招标范围及后续服务工作: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协助评审)
,
施工期间技术服务与缺陷期技术服务等后续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设计周期:
a. 初步设计阶段:签订合同并提交相关设计基础资料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
步设计;
b. 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评审批复后3
0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施
工招标所需的图纸;
c.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7、设计要求:符合设计合同任务书和国家规范要求,成果资料完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
2.2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
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包含建筑工程)。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与本次投标的被授权委托人须为项目
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
在职人员,不允许资质挂靠。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2.5、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各专业技术负
责人必须是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
职称。
2.6投标申请人近3年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的设计经验
(以设计合
同或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本项目 不接受
网上报名。
3.2 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
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及以下原件报名:①本公告发布之后开具的单位介
绍信;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设计资质证书副本;
⑤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书;
⑥提供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近6个月的劳
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⑦投标人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资料。所有参加投标
报名的单位报名前必须先到责任单位了解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并取得责任单位和
业主单位考察确认函,再报名。
3.3 报名时间:201
5年6月 8 日8:0
0至6月12日
18:00(北京时间,
不含法定节假日)。
3.4 报名地点:桂东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3.5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
,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
16:00
将投标保证金
壹万
元从各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汇至指定账户(备
注栏中注明桂东县南城区综合改造项目汽车站搬迁、地下停车场建设设计),否
则,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开标时将查验银行到账
情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6
月
29
日9:00
(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9:00
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桂东县政
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同时发
布。
七、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
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
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桂东县建
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