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工程(二期)管线竣工测绘(平潭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工程(二期)管线竣工测绘)

平潭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工程(二期)管线竣工测绘(平潭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工程(二期)管线竣工测绘)

附件: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工程(二期)管线竣工测绘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平潭)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平潭)水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2.2工程建设规模:根据《平潭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工程(二期)初步设计》(修编稿),平潭综合实验区四大片区114个行政村,其中君山片区32个行政村、苏平片区39个行政村、金井片区22个行政村、海坛片区21个行政村。114个行政村中87个行政村通过管网收集污水后可直接接入就近的市政污水管网或已建污水管网;27个行政村新建污水处理站或收集池,共新建污水站23座(总规模 2450m3/d);新建污水收集管道约487.124km(其中君山片区:170.55km;苏平片区:115.405km;金井片区:106.717km;海坛片区: 94.452km),提升泵 101座(其中君山片区:34座;苏平片区:18座;金井片区:30座;海坛片区:19座);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平潭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工程(二期)管线竣工测绘,包括但不限于管线测绘及沿线检查井,接收井等附属的测绘

2.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测绘文件成果,且通过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移交手续

2.5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797.39元/km

2.6质量要求: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测量测绘,必须无条件满足主管部门的要求,出具完整合格有效的测量测绘报告。测量测绘成果内容及深度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主管部门要求,并对所提交的报告承担全部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3.2具有有效的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3.3 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测绘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测绘或测量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本招标项目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三年内承接过一项管线测绘业务,承接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3.5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以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xzfwzx.pingtan.gov.cn:9999/)免费预览招标文件,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拟参与投标的请于202212142200分至202212192300分登录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进行投标报名,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注: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时需进行登录账号操作(未注册的投标人需进行注册登录,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需进行注册登录),具体操作流程可在http://xzfwzx.pingtan.gov.cn:9999//zygg/1111.jhtml下载《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操作手册》或咨询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1-23165427)。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将为投标人生成报名回执,本项目实行纸质评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执生成的报名回执到开标现场核验,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未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进行报名的,将无法有效参与投标。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以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电子担保保函形式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14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回执单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身份证原件核验。

7.3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参与本招标项目相关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进行实名登记,自觉配合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福建八闽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验和体温测量。

7.4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包封、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http://xzfwzx.pingtan.gov.cn:9999/)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水利投资集团(平潭)水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东大街6号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591-62881335

招标代理机构:平潭正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5#楼22层(正宏办公室)

联 系 人:廖木林

联系电话:0591-38360010

电子邮件:769983116@qq.com

监督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415右室

联系电话:0591-23163826、23163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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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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